晚报热线2860085:昨天,市民刘先生来到晚报读者接待室反映,他家一处房产的房产证上地址有误,派出所不给落户,他不知该怎么办。
据刘先生介绍,他家有两处房子,相挨着共用一个房产证。前不久老伴去世后,他将其中的一处公证给小女儿,并重新给这两处房办了房产证。
女儿上当地派出所办迁户手续,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发现户口簿上和房产证上的地址不一致(房产证将“号楼”写成“栋”),而不给办迁户。
记者就此情况电话采访了青岛市房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刘先生到所在派出所按户口簿上住址开份证明,再带上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即可。程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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