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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荣成讯 近日,在荣成市消协的调解下,荣成消费者小刘收到了该市某医院赔偿他的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合计1800元整。拿到这笔钱,小刘悲喜交加。 今年春节过后,小刘因身体不适到荣成市某医院皮肤科就诊,经过检查化验,支原体、衣原体呈阳性,医生诊断为“非淋菌性尿道炎”。主治医生告知小刘
这种病传染性强,一般是通过两性接触传播的,必须及时治疗。为更好地配合治疗,小刘回家后如实将诊断结果告诉妻子。平时温柔体贴的妻子顿时火冒三丈。为证明自己的清白,他努力说服妻子一起到威海市某医院重诊。该院的诊断结果却和荣成某医院大相径庭,小刘患的并不是“非淋菌性尿道炎”,而是普通的炎症。得知诊断结果后,小刘及妻子虽然如释重负,但感到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回到荣成后,小刘找到先前就诊的医院,提出赔偿要求,但院方只同意就此事向刘某赔礼道歉,拒绝支付赔偿。刘某在数次与院方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向荣成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荣成消协接到投诉后,经调查取证,证实消费者投诉反映情况属实。消协认为医院工作人员的“误诊”,确实给消费者带来财产及精神上的双重损害,院方应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于是便作出了本文开头的处罚决定。(彭辉
苏海涛 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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