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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 山东试点“商品准入制度”
青岛新闻网  2004-04-05 08:55:18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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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淄博市张店区6家大型商场成为首批“商品准入制度”试点单位,山东省“商品准入制度”试点率先在淄博市展开:设立9道关口,从销售源头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市场。

  在淄博市张店区的一些大型商场和超市,不少商品都贴有由工商部门监制的“准入商品”公示牌。凡贴有这种公示牌的商品,都已达到
工商部门关于商品准入的条件要求,消费者可放心购买。目前已有淄博银座商城、淄博鲁中果品批发市场等6家大型商场和专业市场成为首批试点单位。

  “商品准入制度”是指允许商品进入市场销售的管理制度。它包括商品进入市场前对供货企业和生产企业的主体资格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登记、建立购销账目、准入上市销售查验登记等制度。  针对商品准入,工商部门要求试点单位的上柜货物必须具备9种证照。“三证”:商标注册证、卫生许可证、3C安全认证;“三书”:卫生防疫、商检、农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检疫报告书以及各种认证书等;“二照”: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和供货商营业执照;“一票”:税务部门的发票。所有销售商品必须在索证查验后方可上柜,并报工商部门备案;进口商品还须查验进口手续和商检手续。对于无法索证索票的水果、蔬菜、熟食等,设立检测仪器、设备,确保裸装食品安全。9种证照就是9道关口,从源头上杜绝了假冒伪劣商品进入销售市场。

  当地工商部门还推出经营警示和问题商品“黑名单”公示的追踪监控机制。对食品、药品等重点商品不定期抽检,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一旦发现有不合格商品上柜,必须在8小时内全部下架,强制退出市场;对已售出的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必须限期追回;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经营者将被依法处罚,并录入“不良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同时向社会公示,直接限制企业的投资和年检等行为。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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