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期间本报与市北区工商分局联合推出手机市场反欺诈“公示”特别行动以来,工商管理部门加强了对手机市场的监管力度,手机投诉率有明显下降。但记者从有关部
门了解到,近期相关投诉又有所“反弹”,3月30日一天,仅利津路工商所就有14起手机投诉案件。    据介绍,手机质量“不过关”,维修点以种种借口搪塞消费者,手机故障一次解决率低,现行手机“三包规定”不够完善,是手机投诉攀升的主要原因。“水货”手机惹纠纷,警惕!
   3月30日,记者接到市民刘女士打来的电话,她说今年2月在台东利津路附近的海汇通讯买了一部“搜豹”手机。购买时刘女士就被告之这是一部“水货”手机,但销售者一再保证与“行货”没有任何区别,只是因为不是走的正规渠道所以要便宜一千多元,并给刘女士开具了收据,并在背面手写注明“认可水货,人为自负”。到了3月12日,这款手机就出现了黑屏、通话质量不好,所以刘女士找到该器材店要求维修。3月28日,刘女士去拿手机时,售货员不但拒绝给刘女士开具维修记录,还要求她归还收据,双方发生了争执。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利津路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刻来到了该器材店,这里的售货员倒是“大方”地承认了手机确是“水货”,但她只是代朋友销售了“仅此一部”,与刘女士也只是误会而已。但无论怎样,销售“水货”手机这类的走私物品都属于非法经营,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器材店进行了查处,并将依法立案做进一步行政处罚。
   至于刘女士,遭遇了“水货”的她本应受到双倍赔偿,但由于她明知是“水货”还要购买,其实已经失去了消费者应有的合法权益,工商人员也只能责令器材店给刘女士做退货处理。利津路工商所邵副所长还说,消费者千万不要以为购买“水货”就不需要负责任,其实,如果购买“水货”价值超过五万员的,就将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了。提醒消费者一定要应尽可能选择那些正规、专业、规模较大的手机市场,购买正规渠道手机,不要轻信销售方的“空头”承诺而购买非正常渠道手机,以免制造不必要的麻烦,蒙受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刘女士也一再向记者表示,以后购买手机绝不再买“水货”了,宁愿多花一些钱也要买正规产品。日期真假难辨,麻烦!
   据记者了解,手机售后“三包”服务不完善,也是导致消费者投诉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市民李先生反映,他于2004年2月份在威海路某手机卖场通过熟人购买了一部手机,几天之后,就出现了既接收不到信号也打不出去电话的毛病。李先生于是到该手机维修点要求进行性能检测。经过检测发现手机确实有质量问题,李先生要求退换手机,却被卖场拒绝了,理由是已经超过了“三包”中规定的“7天可退,15天可换”的退换期。而李先生手中也只有购买手机单据的复印件,上面的日期虽然表明没有超过退换期。在3月30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时,销售方表示因为是熟人介绍并没有通过正常渠道售机,而且李先生手里的复印件上的日期有可能是修改过的。日期的真假、是否在“三包”期限内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执法人员说,遇到这种熟人经手的手机投诉,常常渠道不明,大多手续不全,处理起来十分棘手,希望消费者在购机时不要只贪图便宜,而忽视了必需的手续,尤其是购买票据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并保存好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