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樊崇义教授,才亮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王才亮
打官司需要好律师,但是,在法律和金钱面前,律
师这个职业却面临着考验。
目前,我国共有职业律师10.2万多人,律师事务所1.1万多家。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也是老百姓寻求合法权益过程中的重要角色。他们肩负着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重大使命。
在刚刚的结束的全国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司法部把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律师素质作为今年工作的重心。据调查,在从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与司法人员“拉关系”具有普遍性,请吃饭、送钱、送物,办“关系案”,“金钱案”的现象呈上升趋势。
针对这些现象,三月底,司法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为的办法和规定,律师和法官的关系成为规定的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全文一共用了25个“不得”,13个“应当”来详细规定律师和法官的行为,人们还读到了这样的条款:
第三条:律师不得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
第七条:当事人委托的律师不得借法官或者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以赠礼品、金钱、有价证券等,不得向法官请客送礼、行贿或者指示诱导当事人送礼、行贿等。
中央电视台《时空连线》节目请来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的主任、博士生导师樊崇义教授,才亮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王才亮,就法官为什么受贿、律师为什么行贿的问题,和大家一起探讨,请看节目实录:
主持人:法律往往被人们认为是社会一个公正的底线,法律法律,这两个字一般情况下是不可分的。但是我们注意到在法的后面加一个官字,就是法官。在律的后面加一个师字就是律师。法官和律师往往被认为是维护底线的人。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却出现了一些律师行贿,法官受贿的情况。这样的结果就危害到了司法的公正。法官为什么受贿,律师为什么行贿。接下来请来两位嘉宾和大家一起探讨。第一位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的主任,博士生导师樊崇义教授。第二位是才亮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王才亮。欢迎您。王律师,首先想问您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也许您不方便回答,您作为律师想没想过要跟法官搞好关系?
王:我讲个实话,我希望跟所有的法官都有良好的工作关系。但是让我给法官行贿我不干,拉皮条,跟法官洗澡,洗头、洗脚,那个我坚决不干,我感觉到我的人格比我的收入更重要。
主持人:王律师,如果说您受理接的一些案件,如果您接的案件少的话,如果胜诉率比较低的话,那么你的收入肯定要少?
王:没错,是的。
主持人:也就造成了很多律师为了胜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就会去找法官。
王:对,就要宣传我跟法官有什么关系,能够包打赢。
主持人:樊教授,您觉得现在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律师向法官行贿这样的情况,这个原因何在呢?
樊:我想这个原因是非常复杂的,当然从法官来讲,或者从律师来讲,个别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的驱动,为了个人的私利,这是个别人确实有这样情况的,也有不正的律师,也有不正的法官。现实生活已经告诉我们造成了这个现象。更重要的原因,我认为根据我国当前的民主与法制进程,现在当事人有很多误解,在请律师的时候首先问你认识不认识法官,法官能不能请出来,你要认识法官,请出来,那我就请你,你要不认识我就不请你,老百姓说这样一种社会风气,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很多人说这是逼良为娼,逼着律师干坏事。所以当前这种现象我认为是非常复杂的现象,不能光从律师方面找原因。
主持人:王律师,您觉得律师行贿的原因何在呢?
王:我要纠正一下,律师行贿实际不是他行贿,他是代表当事人行贿,多数是这样,也有律师从自己的口袋里掏钱去行贿的,但多数来讲,我们的律师用当事人的钱去行贿,拉皮条。根本的原因在于打官司枉法裁判,如果法官无论收钱不收钱都能依法判决,老百姓辛辛苦苦赚来的钱也不会送给法官,也不需要律师送礼;从另一个原因来讲,就是我们的律师队伍建设还存在着一个需要加强的问题,律师的素质需要提高的问题。
主持人:我要是法官会问一下,如果所有的律师,所有的当事人都坚持正义的话,法官没有理由,没有办法收受贿赂?
王:没错,现在的问题是法官有理由可以枉法裁判,如果他的执法没有有效的监督,就可以以此牟利。有了这个前提,大家都来了。
主持人:樊教授,实际上说到律师行贿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到这里面有当事人,有律师,还有法官,您觉得在体制当中,从法官的角度来讲,造成这种行贿受贿是不是也存在着一定的原因?
樊:从法官这个方面,因为现在的法官队伍,我实事求是地讲,我们这个队伍现在是参差不齐的,队伍的素质,用老百姓的话讲叫素质,究竟这个法官是维护社会正义,维护公正的保卫法律工作者,还是一个为某些个人,某些集团,某些法人单位谋利益的?关键还是法官队伍职业道德标准,这几年在一些地方受到了破坏,老百姓也说了,你看一抓抓一窝,个别单位,个别地方确实有这样的问题。所以法官不能说是没有这方面的原因。
主持人:樊教授,我们提到律师向法官行贿,法官受贿,实际上应该说在整个法官和律师当中是极少数的,但给老百姓的感觉可能是一条鱼腥了一锅汤。
樊:确实是这样的。
主持人:王律师,回到刚才谈到的问题上来,您觉得目前出现的问题,或者这种情况,跟目前体制上是不是也有一定的关系?
王:我就讲现在出现的律师与法官勾结在一起,受贿的问题、行贿的问题,本质上讲是我们的法律制度有漏洞。没有法律的尊严,就没有律师的尊严。但我还得补充一句话,没有民主就没有法制,我们现在对法官来讲,它的裁判是如何进行监督,我们定了很多规章,包括最高人民法院跟司法部出台的,司法部针对律师出台的这些规定,我认为都是治标,要想治本只有推进政治民主。比如法官判案判错了,我怎么监督他。现在法院内部在改革,一方面要调动审判人员的积极性,要给审判长、合议庭很大的裁判权,怎么监督它?现在仅仅依靠法院内部自己监督我认为是不完整的,需要一种社会的监督,一种民主的监督。现在各地出现了很多法官,很多问题,公开曝光,法院内部给他一个行政处分,他无所谓,罚他一点款,降一级工资,他明天就捞回来了,如果民主监督,报纸一登,一辈子他有压力,群众盯着他,他还敢吗?
主持人:樊教授,您觉得像目前出现的状况,或者是出现的苗头,会给整个司法界本身,会给社会公正性本身会带来哪些伤害?
樊:目前行贿受贿,出现的一些情况,我想最根本的伤害是社会,使人民群众感到对公正,对正义失去了信心,在信仰上出现了一些危机,大家都不敢去打官司,一打官司就得拿钱,这个损害是不可估量的。另外我们国家的诉讼制度,法律的尊严,司法的权威都要受到破坏。所以当前这个问题我们不管是治标也好,治本也好,已经摆在我们面前,一定要引起高度的重视,这直接涉及到社会最后一道防线。
王:我倒是有一点不同感觉。现在我认为律师和法官之间的行贿受贿问题不是今天才有的,去年以来国家加大了反腐倡廉的力度,使这些问题暴露出来了。我的感觉如果我们处理得当,可以坏事办好事,引起社会党中央、中纪委、司法部各方面的重视。通过引起社会的重视,群众都来关心这个问题,对加强法官和律师队伍建设,我感觉到是有好处的。如果像有的地方出现了问题他不敢暴露,瞒着,捂着,就像人生了脓包,不把脓挤出来,病越来越严重,内部溃烂的更严重,现在暴露出来了,认真加以处理就可以起到杀鸡给猴看的作用,严格讲起到警戒作用,对将来的队伍建设我感到是有好处的。
主持人:把脓包的脓挤出来,在整个司法过程当中,具体的操作应该是什么样的?
王:还回到原来的问题上,就是现在建立一种比较完善的民主监督的机制,比如法院判案,不仅仅法院内部有一审、二审,审判监督程序监督,而且它的审判要公开,比如说要允许记者旁听,允许群众旁听,大家知道你这个案子是这样判的,不能乱判,他就有压力了。
主持人:从解决问题的方式,比如从当事人,从律师本人,从法官本身,从目前的法制体制上,怎样采取措施和办法,从而避免类似的事情再发生?樊教授谈谈您的看法?
樊:我看有这么几个方面,一个是立法上要有规范性、强制性的手段,要把执法部门的规定,将来通过国家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包括国家的律师法有规定,包括对法官、检察官的回避制度的规定,律师的职业规定,权力、义务规定,还有刚才王律师讲的,监督机制、监督制约机制的规定,还有一个就是惩戒的规定,你违反了怎么办?惩戒的规定,要从立法上把这些空缺的制度逐步地建立起来。更重要的措施就是立了法以后如何去执行,关键还要把律师队伍、检察官队伍、法官队伍建设好。
主持人:非常感谢二位接受我们的采访。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