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建翔彩色钢板厂厂长、总会计师、财务部负责人、制品部部长、财务部出纳等人受审
本报讯(记者孙于泳)原北京建翔彩色钢板厂厂长、总会计师、财务部负责人、制品部部长、财务部出纳等人被控在企业改制前后,利用各种手段分别或合伙贪污公款总计近百万元,挪用公款100多万元。昨天上午,他们站在了北
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被告席上。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4月,北京建翔彩色钢板厂的制品部即将改制为北京建羽彩板制品有限公司。时任该厂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的毛毓芹将建翔厂的140万元公款私自存入建翔厂的客户北京斯美克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的账户。一年后,毛毓芹将其中的96万元归还了建翔厂,但“截流”了43万余元公款揣入个人腰包。
检察机关还指控,2000年9月,北京建翔彩色钢板厂制品部改制为北京建羽彩板制品有限公司。当时制品部只有五六名职工符合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但毛毓芹大笔一挥,把其余十多名短期合同工也纳入了补偿名单。在得到经济补偿金后,她和厂长郭秋荣、制品部部长张林静将虚报人数多得的公款17.5万元非法占有。
2001年6月,毛毓芹将北京建羽彩板制品有限公司支付给北京建翔彩色钢板厂的货款320006元私自存入北京斯美克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账户,并将其中的310169.45元私吞。
张林静也用同样手段,将某公司支付给建翔厂的货款30万元私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