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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传达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青岛新闻网  2004-03-26 05:12:30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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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昨日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举行,会上传达了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并听取了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司长王文颜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讲座。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友新、张先平、魏景瑞、王新春、于锦
初、宗和,秘书长邱广茂和市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区(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市直机关部门负责人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法制办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全国人大代表杨伟程受全国人大代表、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的委托,传达了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重点介绍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宪法修正案的审议情况等。

    程友新主持会议。他首先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和机关自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包括:认真学习贯彻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抓好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其中,重点抓实大会形成的议案、专题审议意见及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积极开展人大外事工作等。程友新强调,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在市人大常委会和机关集中开展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积极开展各项监督,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依法治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本报记者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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