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青岛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4-2010年)》已由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并实施,据此,我市将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精神卫生知识水平;加强对儿童、青少年、孕产妇、老年人、重大灾害受灾人员等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力度,遏止精神疾病患病率上升趋势
。 据介绍,全球约有4.5亿人患有神经精神疾病,占全球疾病负担的近11%。我国目前精神疾病患者约有1600万人,还有约600万癫痫患者。神经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此外,受到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困扰的17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约3000万,妇女、老年人、受灾群体等人群特有的各类精神和行为问题,也都不容忽视。国内外研究都提示,心理与行为问题增长的趋势还将继续。为此,国家和省先后制定实施了《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和《山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3-2010年)》。 为适应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提高群众精神健康水平,我市的《规划》提出了六大目标、13项指标。其中包括:到2005年,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30%,到2010年达到50%;到2005年,遏止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总患病率上升趋势,到2010年,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总患病率降低到12%,等等。 《规划》就加强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要求要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和干预,依靠学校现有的工作队伍和工作网络,在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参与和指导下,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心理行为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加强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校医和家长的精神卫生知识培训,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要加强对妇女特有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的研究,特别是做好孕产期妇女的心理保健和孕产妇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及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农村妇女自杀率。要积极开展老年心理健康宣传,普及老年性痴呆、抑郁等精神疾病的预防知识等。 《规划》还提出了多项保障措施、各相关部门职责及考核评估办法。(本报记者王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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