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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总裁王长田自揭内地音乐颁奖礼黑幕(附采访)
青岛新闻网  2004-03-25 16:00:31 新浪网-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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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杨彬彬) 成长中的内地音乐颁奖礼几乎从一诞生起就伴随着各种“黑幕”风波。日前,这一话题因一位重磅级人物的发言而再度引起人们的关注。

  王长田,北京光线传媒总裁,国内规模最大的颁奖礼之一“百事音乐风云榜”的总出品人,日前首次开口向公众承认:包括“风云榜”在内的内地几大音乐
颁奖礼或多或少都存在着“内定奖项”的现象,不少拥有大牌歌手的国际唱片公司更是“要奖”成风。他的话使得原本一直隐藏在“水下”的颁奖礼黑幕首次大白于天下。

  王长田是在接受京城著名自由撰稿人何东的采访时作上述表态的。按照何东的说法,他“此前得到了一点很不利于风云榜最后颁奖的歌星、唱片公司的风闻”,故而要求采访王长田。而此时距离第4届“百事音乐风云榜”深圳颁奖礼举行只有短短三四天。

  王长田承认,在前几届“音乐风云榜”的颁奖过程中,也存在着“太过现实的短期想法”,甚至还出现过与歌手私下谈奖的事情。但是他认为,这些做法“波及的并不是某一个人和某一方”,“方方面面都在掺和这种内幕,颁奖主办者、唱片公司、大牌歌星、甚至某些评委和策划人都在参与这种共谋。”这次之所以勇敢站出来承认这一现象,是希望通过自己的这一行为促使大家“坚持把这个奖做下去”,并在将来形成一个共同遵守的良性行业标准。为此,哪怕本届颁奖礼“被人冷场”甚至暂时损失部分商业利益也在所不惜。

  “百事音乐风云榜”是由光线传媒主办的国内规模最大的音乐颁奖盛典之一,它 与“中国歌曲排行榜”“CHANNEL[V]全球华语音乐榜中榜”、“CCTV-MTV音乐盛典”一起,并称国内四大音乐颁奖礼,迄今已成功举办三届。第四届“百事音乐风云榜”定于3月28日在深圳大剧院举行,3月15日,包括陈奕迅、杨坤、五月天、梁静茹等人在内的众多获提名歌手出席了在北京中国红馆举行的入围音乐会。

  征得王长田先生的同意,本报特转载此次专访的部分内容,并将继续关注此风波的进展。

  一个颁奖到底能多假-光线总裁王长田畅谈音乐奖(采访全文)

  明星Bigstar

  以“格莱美”命名的音乐奖,从1958年颁到今天,已有足足45年历史。尽管“格莱美”带有明显的美国文化痕迹,尽管它也在不断地向市场和商业妥协,但世界各地的无数音乐人仍然以能捧得那架老式留声机奖杯而引为巨大殊荣。

  可在我们这边,如果最红的歌星不对颁奖提点要求、不撒一把娇耍耍大牌、接受邀请却又到时不来颁奖现场———如果在我们音乐圈里没有这些倒反而不是新闻了。不单是音乐奖,还包括那些电影、电视、戏剧的种种颁奖,歌星、明星之所以敢对大奖撂脸子让你冷场,恰恰就是因为很多颁奖早已失去了最起码的权威性和公信度。

  再过几天,也就是3月28日,第4届“百事音乐风云榜”又要最后揭晓了,可在此前,我就得到了一些歌星、唱片公司谈奖、要奖的风闻,于是我很快找到作为颁奖主办者“北京光线传媒有限公司”总裁王长田,对他进行了面对面深入采访———

  越是大牌越是胆怯

  何东:现在离28日的现场颁奖已经不足2天,你们是不是已经遇到了什么尴尬?

  王长田:现在我们用排除法,看看哪些事情不是我们的尴尬。首先经费、赞助都不是问题;其次颁奖过程的组织严密和专业性都不是问题;还有对内地音乐人和唱片公司的号召力也不是问题;包括能尊重公正评奖原则的部分香港、台湾唱片公司和歌手也不是问题。

  最大的尴尬就是来自想通过私下交易并且拿大牌歌星作筹码的极个别国际唱片公司,他们有时是要挟、有时是不配合,这样就会对最后颁奖形成很大压力。作为主办方,我们当然希望能有更多当红歌手和著名公司来参与其中共襄盛举,可就有这样的公司,自恃国际名头又有大牌歌星云集旗下,所以他们就可以居高临下,把公平颁奖变成一场不对等谈判,跟你谈条件,要求这要求那,如果你拿出原则想说服他们,他们根本听也不想听。只是不断作出暗示:我们前边既然可以同入,之后也可能同出让你最后冷场。所有潜台词,就是逼我们说出他们的歌手谁获了奖?谁没有获奖?究竟都获了什么奖?再由他们来判断这个奖或那个奖是不是他们真正想要的。今年内地歌手都非常支持,包括部分港台歌星心态也很健康,不谈奖、不提非分要求,接受提名之后都明确表示一定会到颁奖现场。我现在发现越是那些大牌港台歌手,越是那些号称著名的国际大公司,他们的功名心理才最脆弱,他们根本没有胆量和自信坐在颁奖现场去接受最终揭晓的考验。

  我们封死自己的退路

  何东:“音乐风云榜”办到今年已经第四届了,这一回提出的口号是:“提名就是荣誉”;昨天我读到一位记者在评论中这样意味深长地写道:“不知道《百事音乐风云榜》的主办单位是因为已经总结过去数届的经验,还是因为已经收到一些唱片公司关于‘没有奖歌手就不会到场’的回复,所以他们才会在本次颁奖活动提出这个口号呢?”我感觉在这个口号里也确实话里有话,不知你对此如何解释?

  王长田:确实出于几个方面考虑。第一,是事先公布所有提名,以杜绝后期操作和做弊的可能,保证一个颁奖的起码信誉度。第二,强调提名本身就是荣誉,而不一定就要最终获奖。第三,我们诚心希望所有被提名者作为这个行业中的最优秀的一分子,都能到颁奖现场来,以一种真正平衡的心态,去接受评审团的最后结果。第四,所有提名已经事先张榜招贴对外公布,那么之后如私下谈奖之类的歪门邪道也就大可不必了。所以2月16日我们在北京把风云榜颁奖盛典的入围提名发布会搞得规模很大,各个电视及纸面媒体都闻风而来,几大网站也是现场直播,因此有报纸评论说:这个颁奖提名发布,都跟正式颁奖阵容差不多了。但我们的初衷,就是让每一个被提名者都能感受到一种真诚尊重。

  何东:如果人家到最后颁奖仍然不领你这份情呢?我琢磨了许久,仍然感觉你们这个口号有点可怜巴巴。

  王长田:……确实也有几分无奈在其中。我们实际上是一步一步已经把自己的路给封死了,即使谁还有种种想法,再想搞一点什么操作,都不太可能了,当没有退路的时候,也就只能背水一战听天由命了。

  颁奖缺乏起码公正

  何东:我现在想知道的是,到了28日的颁奖现场,真是面临一个港、台大牌歌星都不露面,你们的奖可怎么颁法儿?

  王长田:我已经跟新闻界讲了:即使一个大牌歌星都不来,奖也照颁不误。既然已经确立标准,就只能咬牙坚持下去,没有任何退路了。去年就有一个奖,开始也是一直咬牙坚持,可到最后颁奖之前一刻,还是绷不住提前开闸放水了,结果反而让大家更瞧不起了。而且还是一个国际公司。

  何东:现在连内地、香港、台湾都算上,最大的颁奖和排行榜都有哪几个?

  王长田:台湾有“金曲奖”。香港有“TVB”等等好几个奖。内地主要是四个:《中国歌曲排行榜》、《CHANNEL[V]全球华语音乐榜中榜》、《CCTV—MTV音乐盛典》;再加上我们光线的《百事音乐风云奖》;此外还有一些各地的小奖,但影响力就比较小了。

  何东:连内地和香港带台湾的这几个奖,谁能保证它们的起码权威性和公正性呢?

  王长田:根据业界内评价,只有台湾的金曲奖是没有提前告诉名单的。都要到现场才最后揭晓。所以在业界内,它的口碑非常好。

  何东:既然不能保证最起码的公正性,有些奖还颁它们干什么呢?

  王长田:从主观愿望讲,谁都希望能把颁奖办成最具权威性和公正性的。至于这种初衷究竟能不能最后做到,那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何东:为什么有可能坚持不到最后?

  王长田:做不到的原因有好几层。其一,有的大牌歌星你不事先告诉获了什么奖,他们就可能撂你不来现场,而大牌不来参加颁奖典礼就会弄得场面很难看,这样主办方就会感觉自己形象受损,不了解内情的观众就会认为你的奖吸引力不够,所以主办方最后就可能会向歌星屈从让步。这是一个最根本性的原因。

  其二,有些奖做不到,完全是因为商业和宣传上的需要。不管一个颁奖内部乱成什么样,歌迷和老百姓并不清楚其中的种种交易和内幕,再加上也没人真正愿意把这些内幕披露出去。里边闹出了多少纷争都不要紧,最后好多大牌都来了,场面风风光光,不也挺好看嘛?商业赞助方要求颁奖星光度一定要亮,因此他们也会提出种种要求,要不然人家凭什么掏钱赞助?这种种因素叠加到一起,最后都可能会牺牲公正性,只追求大牌歌星能到现场来。

  何东:就是弄一个驴粪蛋外边光,一切全为了扎钱、炒作、宣传,对嘛?

  王长田:也还不能说得这么绝对。比如“格莱美”、“奥斯卡”说到底都包含了商业操作,可人家并不那么急功近利,目的也没有那样过于单一、过于明确。比如奥斯卡颁奖全球都在观看它的转播,电视台会有很高的收视率,也就随之带来了广告价值的很大回报,全世界都会买它的资料和转播权,这是它的主要收益。有了这些,人家就用不着跟要饭一样到处去拉现场赞助。可咱们的电视转播没那么值钱,没人来买你的转播权。所以这时候就要看赞助商本身想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有一种情况就是赞助方为了它的品牌,非要马上和这样一个活动联在一起去扩大影响,因此它只要求最后结果而不管你的过程如何公正。比如去年就有赞助商提出要给我们“音乐风云榜”五百万,但同时附加了很非分的要求:某些大牌歌星必须得获什么奖,等等。我当时就对他们讲:如果这样,就一分钱都不要你们的。所以去年第三届风云榜完全是光线自己掏钱办,可正因为我们做到了这一点,之后百事公司发现他们的理念与我们非常接近,所以他们在颁奖之后才给的我们赞助,百事的要求不完全是星光度,而是要求评奖的公正性。否则就会影响它的国际品牌,所以这种赞助我们认为是可取的。

  奖项永远事先泄露

  何东:那么,到底还有没有相对权威和绝对公正的音乐奖呢?

  王长田:所谓的权威和公正都是指评选过程的公正,而不是指最终的评选结果。因为任何结果出来都是见仁见智。包括“格莱美”、“奥斯卡”也是如此。因为任何评审团尽管人再多,可每位评委都会有自己的倾向性,我可能喜欢这一类音乐而不是那一类音乐。所以任何最后评选结果事实上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正。但对歌手和唱片公司而言,他觉得为什么我没得上?他却得上了?于是心里就不一定会很平衡。所以评选过程的公正才是最重要的。评审团的程序必须是透明和公正的,这些都非常重要。就像我们的人大立法,立法的程序必须绝对公正。不能说把立法由人大交给某一个政府部门由他们自己制定法律,那样公正和权威性就根本谈不到了。

  何东:我以一个外行人的角度现在问你:在目前的音乐颁奖当中,又可能会出现什么样的操作和内幕呢?

  王长田:首先就是事先谈奖。也就是说最后的颁奖现场是演给观众看的,结果在颁奖之前早就放水泄露出去了。作为颁奖主办方,最后都会邀请一些明星到现场来参加典礼。有些初出茅庐的新星都会欣然到场,他们的心态很平常,觉得自己就是来凑个热闹,反正跟得奖没有任何关系。但所谓的大牌歌星,港、台、内地的都包括在内,就很可能会跟主办方谈奖,如果主办方声明:不知道你最后获没获奖或获了什么奖;他们就会不高兴,说那我怎么去?我去了,结果最后没有奖,我岂不很难看很丢脸嘛?所以你必须事先让我知道结果。这种风气一旦在音乐颁奖圈里形成,那么歌星就有理由要求主办方对他放水。假如说主办方绝不让步,大牌歌星和唱片公司就可能会给主办方脸色看,不到颁奖现场让主办方最后难堪下不来台。所以有的主办方就会屈从压力,对歌星作出一定暗示:你大概会如何如何,虽然可能不一定会那么明确。但越是有实力的公司、越是大牌歌星,就越可能要求主办方回答得很明确,你必须告诉我获了什么奖?奖小了我还不干呢!还有公司就直接要求主办方按他们的要求和意志进行颁奖搭配:我们的大牌歌星可以参加,但你们还必须给另外的歌手也安排个什么奖,否则就一起不来。

  此外,还有的奖项会根据唱片公司和歌星的要求一变再变,主办方跟对方商量:我颁给你一个“明日之星”;对方说,不行,我要亚洲之星;就这样来回反复商量,直到对方满意为止。另外一种情况,因为事先没谈妥,那好,公司和歌星并不明着得罪主办方,他们就说我另有活动、另有安排,所以来不了;或者说,我现在还不能给你们明确答复,我还要等等看看再说。此外临时设奖也很普遍,本来事先公布有些什么奖项,可到最后颁奖时,却双方共谋出了许多之前根本没有公布的五花八门奖。还有的干脆事先什么奖项设定根本都不对外公布,留下足够回旋余地和空间,谁来我就颁给谁,一大锅红烧肉不到火候不揭盖,谁到现场都有肉吃大家一团和气。上面所说其实在音乐圈里都是大家心知肚明的内幕。

  做假是相互共谋的

  何东:也就是说,唱片公司还有大牌歌星完全有可能与颁奖主办方的俯首甘为委屈求全形成事先共谋?然后就是蒙骗我们这些完全不了解内情的人?

  王长田:对,就是相互共谋。我想没有谁甘心情愿会把这些内幕给兜出来见天日。因为一旦这些内幕被抖落出来,波及的并不是某一个人和某一方。而且很可能方方面面都在掺和这种内幕。颁奖主办者、唱片公司、大牌歌星、包括唱片公司和歌星的朋友,甚至某些评委和策划人都在参与这种共谋。有的是因为牵涉商业利益,有的也许并没有什么商业利益。虽然流行音乐的圈子并不是很大,可情况却相当复杂,互相之间盘根错节全纠缠在一起了。

  何东:仅仅表面一听,流行音乐圈里的种种人是人非,简直就应了京剧《玉堂春》里的一句唱词叫“洪洞县里无好人”;可如果再仔细分析,其实所有的坏毛病都是由于游戏规则的混乱给惯出来的。或者说,这样的谈奖、要奖、分奖已经成了一个习惯.那么作为一个颁奖主办方的负责人,你认为音乐圈里如今这些毛病,都是谁给他们惯出来?是颁奖主办单位、唱片公司?评论界?媒体?

  王长田:应当说谁都难逃干系大家全都有份。咱们一个一个来说。先说主办方,任何颁奖都要讲星光度和影响力,谁来谁不来,必须有所顾虑,因为下次、再下次还要办活动,如果真断了线怎么生存下去?赞助方也有责任,从他们的角度讲,今年我有一个什么品牌的宣传需要,我就赞助你一把,我才不管你明年会如何如何,明年也并不一定我还会掏赞助,所以我就可以要求你这样或者那样,甚至你必须按照我的安排去做。这就像现在某些电影、电视剧投资商,他们甚至可以决定主角人选一样。评论界呢?因为评论人一方面要靠自己的分析和判断,另一方面他们也要靠信息和资源。如果一个评论人完全失去线索和资源,他的评论就可能没得可写。所以也不能排除他们对歌星的吹捧和娇惯。还有媒体,作为媒体本来和明星圈子是资源对等,而且我根本不信任有何媒体老总会曲意奉迎任何明星、歌星,包括编辑部主任也不至于这样,因为他们都没必要去直接接触这个星那个星的,但最底下的娱记就很难说了。最后就是观众,很多观众对歌星崇拜也是相当盲目的。客观点说,每个追星族追星都有自己的理由,他们看到的只是歌星光彩的一面,但歌星另外一面,比如说参与操作丑闻黑幕的一面,他们没有机会真正获知这些事情,所以他们只能很被动地接受自己的所谓偶像。几方面因素综合在一起,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何东:我问一句题外话,香港、台湾的某些大牌公司和个别大牌歌星,是不是一直都对内地有点居高临下?

  王长田:岂止是居高临下,根本就是瞧不起。并不是说全部港、台公司和歌星都如此,但有个别公司在很大程度上,一直就对内地存在着严重歧视,而且是方方面面的。内地某些小报记者哈着他们,娱乐八卦巴结他们。对各种颁奖典礼更是如此,来参加一下就觉得是给内地面子了,甚至感觉我是大牌完全可以不给你们这个面子。所以他们就敢放言说:在整个华语地区,只有台湾“金曲奖”能让我们表达尊重,其它内地奖都甭跟我们扯这些事。举个例子,我上面说的那家著名国际唱片公司,他们敢把对内地颁奖的种种非分要求跟“格莱美”提半句嘛?那么马上就会被当成国际丑闻给捅出去。可他们就敢对我们比手划脚大言不惭为所欲为。包括他们对内地公司、赞助商、还有广告方,在谈判时遵循的准则都不是港台化的。在自己的老家他们都老实着呢,因为如果在那边不规矩,弄不好就会被拉进廉政公署里去。

  何东:这里边有没有我们内地自己的问题呢?

  王长田:当然有。打铁须得自身硬。比如在电视剧上内地已经超过香港了,所以他们电视圈就老实了许多。他们的电影也在不断走低,所以大批演员都在内地打工挣钱。过不了几年,等内地流行音乐再发展下去,所有颁奖主办单位敢于顶住他们,我看他们也得照国际惯例办事。

  我们曾经犯过错

  何东:你们自己前三届的“音乐风云榜”就完全是干干净净吗?

  王长田:我必须首先反省第二届的教训。第一届“风云榜”颁奖情况非常好,业界内外获得的评价都很高。可到第二届,各方面的压力全都来了,我们当时也有太过现实的短期想法,所以奖项设得比较多,包括个别奖项下获奖歌手也比较多,甚至还有歌星私下跟我们谈奖的情况。如果从表面上看,最后出来的效果,并没有让谁过不去,大家脸上似乎也都很好看。可其实真正伤害的是更多的人。所以媒体当时对此也是颇有微词。比如著名乐评人戴方,他一直比较目光挑剔下笔犀利,第二届颁奖之后,就发表文章把我们臭骂了一顿。到去年的第三届,因为我们将标准坚持到底,戴方又发表文章,认为那次颁奖是2003年文化界的一个重大事件,是中国音乐评奖的转折点。所以我上面所说的一切,都是我们切身操作和观察别人所得出的结论。而且我们今年这一届不但要继续坚持,而且还要做得更彻底。同时方方面面也都在与时俱进。

  何东:今年有什么样的改进?

  王长田:今年我们的“风云榜”从过去的30人的评审团增加到100人评审团;从过去以内地人为主,变成现在内地、香港、台湾三地联合评审;从原来只开新闻发布会不公布候选名单,到今年把所有候选名单和获奖提名全都在媒体和门户网站上透明公布。去年第三届,有歌星说我不来,我们就坚决回答:那就算了。现在离第四届颁奖没几天了,我们不但要最后顶住,而且还敢于把音乐圈里不好的现象和自己过去的教训全说出来。其实我们也可以妥协,也可以私下给歌星和公司一些暗示,可如果真的这样做了,就是损害整个音乐界,反过来最后还是损害我们自己。

  宁愿冷场也不妥协

  何东:我现在很好奇的是,在当前这样鱼龙混杂的背景之下,你们认为这种坚持到底有意义吗?

  王长田:要逼着说大话我也会:我们也是流行音乐界当中的一员,我们是为了整个音乐的发展。但这种大话肯定不是我们今后希望的全部。我们的真正希望是坚持把这个奖做下去,哪怕我们忍一时哪怕我们豁出去被人继续冷场,但我们相信未来一定会做成一个行业标准。一旦这个标准形成就会带来更大的商业价值,那么我们肯定会赚更多的钱,但这种赚钱肯定不是只图一时偷鸡摸狗的挣钱办法。

  如何判断奖项有假

  何东:你们的想法也许很好也很天真,而且还有过去的经验和教训,可如果这么坚持下去,将来失败怎么办?

  王长田:作为公司行为,我们自然会掂量所谓失败的底线在哪里?我们最后能承受到什么程度?总体上说,我认为我们并不存在根本意义上失败的可能。首先,“音乐风云榜”只是我们光线所有节目中的一块,我们目前用不着靠它来赚钱养活自己糊口。我们还有像“娱乐现场”、“体育界”等等好多节目。另外我们跟百事公司签的是长期赞助合约,而且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对方绝对不能干涉这个奖的评选,所有奖项评选的程序,根本不需要向百事做任何一点汇报。说白了,这也是向赞助方负全责,你是国际性的著名品牌,我们如果真把这个奖办臭了,作为代言一方面出了任何一点丑闻,双方的名字连在一起,你百事公司的形象就会很好看吗?所以这种良性锁定不但可以互相树立形象,而且结果肯定不是失败而是双赢。

  另外还有一条也很说明问题,现在有一些主办单位,已经把最后颁奖典礼办成了商业演出,卖门票的价钱就跟来的歌星牌子大不大有直接关系,但我们风云榜的最后颁奖从来就不卖票,我们不需要靠这个赚几百万。我们连续几届就是在深圳一个顶多能坐1200人的小剧院里最后颁奖,一方面等于说就把自己逼到这个份上了,可同时也用不着拿大牌歌星让观众变成买票看秀。

  何东:那么我们作为圈外的观众,我们又何以辨别评选程序的公正性呢?你能不能从内行人的角度,告诉我们一些如何辨别一个音乐颁奖公正与否的最起码常识和办法?

  王长田:首先一个:敢不敢公布候选人名单,如果不公布就会留下后边可供操纵的空间;其次,公不公布奖项名单和歌手入围名单;这样就可以看出最后颁奖时,奖项会不会临时增加或者减少。第三,一个评奖有没有评审团?这个评审团一共多少人?敢不敢在媒体上公布评审团成员的全部名单?这样全部昭告天下之后,就可以把可能出现的黑箱操作置于媒体的监控之下。第四,除了新人之外,是不是到最后颁奖现场的大牌歌星人人全都有奖,这也是一个重要的识别标准,如果说是人人都照顾到了,那也就说明来者不善心里早就有数了。第五,是不是获奖者绝对地一边倒,全都集中在某一公司旗下了?如果是,就很有可能是协商操作出来的奖。第六,是不是歌星拿完了奖站在原地就马上唱歌?有一个人唱还可以算是偶然,如果人人领完奖马上就唱,那肯定就是提前获知内幕,早把一切全都排练完毕了,甚至连音效都事先安排好了。第七,如果某些奖项下本来没有理由并列,可最后颁奖却开出好几个人,那就很可能是在搞平衡摆平关系呢。

  我现在能想起来的,就是这么多了。其实如果观众细心一些,还是有很多蛛丝马迹可以看出内幕来的。

  要奖歌星到底是谁

  何东:如果事先能把一切都完全锁定,完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之后就能避免暗箱黑幕的出现了?

  王长田:对!这样一来,即使谁再要做黑幕的话,也只能是在入围名单里做,但这个范围已经被缩得不能再小了。而且入围者就那么几个,再想操作也是在媒体监督和众目睽睽之下,谁还敢呢?还有就是,任何颁奖主办单位,在其评选过程中,是不是严格按照一套非常严密的程序进行?比如说,候选名单是如何形成的?主办者会设定各种奖项,然后由各个唱片公司自由来报,另外负责任的专业评奖主办单位,还要专门核实并加上可能被遗漏的候选者名单入围,使得整个候选名单最大限度地避免遗漏。这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所在。还有,在统计最后票数时究竟是怎么做的?是不是要求每位评委都背对背投票?投票有没有监督?是不是所有选票都被封存?此外,以上所有程序哪怕是出了一点问题,能不能经得起新闻界的回查?如果哪个颁奖能经得住如上所有程序和督查,我认为起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就已经出来了。

  何东旁白:听着这些内幕很像是笑话更像是起哄。之所以会出现这些共谋的内幕操作,根源就在于对标准不坚持,因为种种利益而退让而放水。放水的结果就是出现最后的黑幕和丑闻。在起码标准丧失原则之下,客大欺店有可能,店大欺客也有可能。

  2001年某著名歌星在颁奖现场摔话筒就是极端一例。当时有记者这样记述:各颁奖礼明里暗里向来只给到场歌手发奖,这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但此前那歌星确实有事安排不开就声明不来现场了。既然不来,那个大奖杯也不能闲着,于是就把奖调给另一个著名歌星了;可颁奖当天,某歌星把时间挤出来说我可以过来了。这一下主办方就毛了爪抓了大瞎,连忙劝告某歌星那你就甭过来了;可人家既然事先接到了邀请说我为什么不来,结果真来了就只好临时再给人家加一个安慰奖;最后就是某歌星现场摔话筒给主办者造成一个巨大丑闻。此丑闻之后被各家媒体纷纷披露,但最后结果却不了了之。甚至还传出要封杀某歌星的传闻。

  丑闻既经披露又不了了之,那么有一回就会再有二回。

  去年一位人气极旺也很受观众欢迎的偶像影视明星初进音乐圈,结果也参与了某个音乐颁奖。按常识常理去推测,他若因为在影视之外的业余唱歌而荣获“最受观众欢迎”奖本也无可厚非;可到最后颁奖现场,他得到的却是本该颁给专业歌手的“最佳歌手”奖;而“最受观众欢迎”奖竟被另外一位很大牌的专业歌手当场拿走。如此张冠李戴之后也被媒体议论纷纷,说它是丑闻可能有些过头,但成为音乐圈内、外的广为传播的笑柄,却是不争的事实。

  丧失起码的权威和对基本标准的坚持到底,事情就肯定还会继续恶性循环,那么种种歌圈的丑闻和笑话,以后还会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出现呢?我们姑且拭目以待。

  事先谈奖、私下商量、现场加奖,皆大欢喜———各种颁奖底线的丧失,最后就一定会导致信用的全面崩溃。不止在一个场合,我曾经见过那么多年轻歌迷对着他们的歌星偶像要死要活地发出令人恐惧的尖叫,甚至还会如梦如痴当场昏厥过去。那好,下边我就把几次去采访“风云榜”当场旁听到的电话内容公布于此,也让那些追星族看看他们的歌星偶像被公司包装出来的另一面吧———

  1、“我们认为在颁奖前把结果告诉我们,是有意义的!”某唱片公司老板;

  2、“你那边情况没有进展,所以我不能给你答复啊!”(某唱片公司主管的答复)

  直译:“情况”和“进展”就是要求颁奖主办方透出底细;

  3、“我觉得我们的歌手应该得这项奖,而且不要忘了我们正在力推的某某歌手哦。”(某唱片公司的答复)

  直译:大牌歌星得给奖,而新推歌手获奖还要作为附加条件;

  3、“他们有一些脸不肯丢,而且也丢不起!”(某唱片公司主管的答复)

  直译:如果不把奖事先“谈”给“他们”,“他们”就不肯到现场来;

  4、“他们已经被养成习惯,每一次都是知道的啊!”(某唱片公司主管)

  直译:如果有颁奖主办者还在坚持起码标准,那就是你们在破坏行规;

  5、“我们可以等,就看谁能坚持到最后一秒!而且放心,我们时间都留出来了!”(某唱片公司主管)

  这已经是直接要挟了;

  6、“你们要快一点哦,那一天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安排的!”(某唱片公司主管)

  除了要挟,还要加一点嘲弄;

  7、“我敢说港台艺人来内地领奖,没有一个是不谈的!”(某唱片公司主管)

  9、“我们也希望能够有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奖,但是以现在的内地的环境,做不到。或许5年之后可以吧!”(某唱片公司主管)

  10、“我们也不想和你们谈啊,可是我们不谈,别人谈了,那我们怎么办啊?”(某经纪公司的经纪人)

  11、“我也不和你多说,有奖我们就去,没有我们就不去了!”(某经纪公司的经纪人)

  以上录音全都掷地有声,特别需要说明的,它们全都是内地之外公司的“心声”。更有甚者,还有好几位非内地的大牌歌星经纪人口气轻慢地对主办方工作人员这样说:是啊!我相信你们是公正的,那你们又何必在乎我们去不去呢?该怎么颁你们就照样颁奖嘛……

  此外,一个著名唱片公司很高层人士还给主办方打电话说:他们(指那些大牌歌星)现在其实已经进步很多了,在以前要求确定日程时,我们都是必须要求把奖项白纸黑字传真过来的哟!必须是签了字确认才行的呀,所以我们现在只要求你们口头告诉就可以了。———听这话,倒好像他们已经让到不能再退让了。

  尾声:话已经说了这么多,其实一切尽在不言中。顺便附上第四届“百事音乐风云榜”的完全名单,我不明说,但再过两天,到了28日,究竟是哪个公司、哪些大牌歌星因为没答应他们的“谈奖”而不来,相信读者自己根据名单也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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