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4日电 据海关总署官方网站消息,作为海关防范走私违法活动的一项新手段,海关总署对外公布了首次评定的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
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吹风会上,海关总署副署长盛光祖介绍说,海关总署于2003年6月研究拟订了“红、黑名单”评定和公布工作方案,并布置了上报工作,现经严格评审,
并认真征求商务、工商、税务、外汇、银行等部门意见,评定出“红名单”企业70家、“黑名单”企业58家。
据介绍,“红名单”企业将在全国海关范围内,享受包括在海关业务现场设专门窗口,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和放行手续等内容的7项通关便利。对“黑名单”企业,在全国海关范围内都将对其实施严格查验等7项监管措施。
海关总署还公布了“红、黑名单”的具体具体及评定标准,声称海关每年将对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进行一次评定和公布,实行动态管理。对“黑名单”企业名单每年要予以更新、删除或补录,对“红名单”企业一经发现有走私行为将立即进行删除,对外公布。
附一:山东进出口“红名单”企业
65.大宇重工业烟台有限公司
66.青岛中集冷藏箱制造有限公司
67.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
68.山东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附二:山东进出口“黑名单”企业
48.山东省东方海达贸易有限公司
49.昌乐华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50.威海利豪服装有限公司
57.荣成建发水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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