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25日电(记者 徐冰
郝光亮)日前,烟台海事局向216名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船员,签发了船舶保安员专业培训合格证。这些船舶保安员已分赴烟台辖区国际航行的190多艘远洋、近洋船只,担负起反恐保安任务。
据介绍,美国“9·11”事件之后,国际海事组织清醒地认识到反恐
的重要性,增加了负责防止针对航运的恐怖活动的协调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海上保安强化措施。2002年底,海上保安外交大会通过的经修订的《国际船舶保安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旨在构筑船舶和港口设施合作探察并制止威胁海运领域行为的保安国际框架。根据大会通过的决议,上述规则将于2004年7月1日生效。
中国海事局为履行国际义务,切实做好国际航船反恐保安工作,于2003年8月1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公司保安员专业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我国从事国际航行的客船、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海上移动式钻井装置和服务国际航行船舶的港口设施及航运公司,必须建立起反恐保安体系,每一艘国际航船均须有1名经过保安训练的船舶保安员,负责船舶的保安工作。
据烟台海事局介绍,在培训期间,船舶保安员接受了船舶保安监控、保安威胁防范、保安体系构建等系统培训,增强了对海盗袭击、武装抢劫、武器及毒品走私、偷渡以及爆炸等恐怖主义的识别与防范能力。为确保船舶保安措施落到实处,海事部门要求船舶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演练,并记录在航海日志中。如果在任一时间内有四分之一的船员未参加过船上一次演练,必须在船员变动的1周内进行演练。
据了解,船舶保安员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在国际航行船舶构建反恐保安体系工作已全面开始。(完)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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