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兆龙
“山东第一贪”、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潘广田被捕后曾经喊冤:“比我受贿数额大的人多的是,为什么抓我?我想不通”。消息见报后时评纷起:有问其受贿百万何冤之有的,有评其大官大贪罪有应得的,有……所论皆有其理。但贪官嚷嚷“比我受贿数额大的人多的是”的问题是否存在,不知是无意疏忽还是有意回避,未见评说。
潘贪官“比我受贿数额大的人多的是”之说,显然是狡辩。然而潘氏所说的情况客观上存在与否,却是一个敏感的问题。为反腐败斗争深入计,应当予以正视。
潘氏“喊冤”触及的问题,不能不说是反腐败的软肋。十五大以来的五年中,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61917件,开除党籍137711人,开除党籍并受刑事追究3779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的腐败官员31516人(2002年11月20日《人民日报》)。这组数字使人既振奋又忧虑。开除出党的占6000万党员的千分之二点三,被绳之以法的腐败官员占600万干部的千分之五点三,都不到百分之一的比例,这就意味着99.4%以上的党员干部都是好的和比较好的。
上述数字说明了干部队伍廉洁的程度,然而国家统计局在全国30个省区市进行的党风廉政民意调查显示,群众对反腐败的满意率为69.08%(2002年11月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99.4%的廉洁比例只有69.08%的满意比例,很不对称。前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同志说:“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突破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但查处的这些案件只是实际存在腐败问题的一部分(2002年11月12日《中国妇女报》)。看来,还有腐败官员没有揭露出来,确实是个客观存在的问题。
查处率小于存在率,缘于目前尚不完善的法治框架内,执法程序中存在着许多非法治的成分。腐败官员有“三关”可遁:
公众将问题举报给地方长官,长官批示“了解一下”“调查一下”“初查”或“查处”,用语不同,调查的力度深度广度就不同,真正批示“严肃查处”的可谓慎之又慎。这一关,就庇护了一些干部。
进入调查后,客观方面的不作证、不合作乃至泥门堵洞、攻守同盟、违法必救等等的活动,给调查平添偌大阻力,能查实一些问题已是很不容易。这一关,又会让一些被查对象有惊无险,混过关去。
查出了一些问题后,是纵深挖掘扩大战果还是就事论事地处理,还要向地方官员请示,当地领导党性原则强的,反腐败深入发展;方方面面情况复杂的,能向各方有个交待也就罢了。这一关,又会有一些干部绝地逢生、腐而不败。
只有真正进入“双规”“监视居住”的程序,才有可能最终抓住腐败之鱼。而要进入这个程序,先得闯过前面那“三关”,法治空气浓当然可以破关斩将,人治空气旺只能半途而废。
反腐败的查处率小于腐败的实际存在率,这个差额就是反腐败工作的差距。一度只看到查处案件成功的报道,只看到查办案件的同比增长数,很少见到查处概率和腐败概率的比较;用成绩鼓舞士气振奋民心固然重要,但不能对差距视而不见。
杂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