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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协议不交房?
青岛新闻网  2004-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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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韩先生拨打楼宇热线反映,他购买的北岭山花园的房子,按照合同约定应在去年12月31日前交房,但是至今开发商不给钥匙,并要求韩先生先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同意楼上的阁楼可以出售,然后才给钥匙交房。韩先生认为,他当初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的时候,没有任何关于阁楼是否可以出售的约定,他现在只要求按照购房合同约定领钥匙接收房屋,而现在开发商以不签订补充协议为由不给钥匙,让他很不理解。

  记者与开发商新海园房地产销售部取得联系,一位不肯透露姓名小姐告诉记者,销售部的经理已经辞职了,现在没有负责人,她是刚来的,什么情况也不清楚,然后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另据新海园房地产公司一位负责人介绍,北岭山花园逾期交房是因为去年遭受非典等因素的影响,至于签订补充协议的事情,可能是销售人员没有和业主解释清楚造成了一些误会。至截稿时为止,此事尚未有解决结果。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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