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14日,北京市消协披露了经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十大经营者不诚信行为。其中,垄断经营、霸王条款等均属此列,典型案例就是铁路强行收取20%的退票手续费。
据介绍,日前,一位李先生向北京市消协反映,他春节前因故暂不能出行,所以提前一天退火车票,但铁路部门要收取火车票价的20%作为手续费。他认为,因为乘车人多,所以退掉的票铁路部门转眼就能卖出,手续费比例过高不公平。
铁路部门规定,消费者退票时需扣除20%的手续费,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取。北京市消协认为,铁路部门这样依靠自身垄断地位的优势制定不公平合同条款,增加消费者责任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退票赚取高额利润
消费者戴春风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据媒体报道,从1月7日至15日,广州站便接受退票6.17万张,退票款520万元,仅1月9日一天就接受退票1.08万张,9日以后每天退票均有5000多张,是平时的7倍多。春节前的几天,北京站每天售票额达1000万元,退票款就有50万元,占总售票额的5%。
戴春风说:“一个广州站一个星期就靠退票白赚30多万元,推而广之,全国铁路赚取的这种费用是多少?”铁路部门的这些不当得利,都是“从我们消费者口袋里强行拿走的。”(据《法制与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