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讯 记者从青岛市园林环卫管理办公室获悉,从今年开始,该市把义务植树纳入目标考核,没有完成植树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强制“买单”。
青岛市今年将植树节“扩容”为植树月,并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对植树的责任单位登记、任务落实、植树质量及尽责率考核进行规范管理。该市规定,植树月开始前,由园林管理部门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植树通告,城区单位自通告发布15日内到绿化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提供本单位应履行植树人数及证明材料。对未按规定时间或虚假登记的,进入强制登记程序。
在植树任务落实方面,该市要求义务植树责任单位在接到义务植树任务通知单后,5日内签订《全民义务植树责任书》,未按要求完成植树任务的,责令限期完成,仍未完成的,下达《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陈述、申辩期限过后,依法进行处罚。
该市要求确保植树成活率达到90%以上,保存率85%以上,否则验收不予通过。对不能按规定参加义务植树的,按照规定标准收缴义务植树费,专款用于义务植树活动,责任单位每少一人参加义务植树,按30元/人的标准收缴义务植树费。
□记者 刘国良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