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聊城召开的全省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得知,今年,我省将尝试建立养老保险中的第二层次,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省及市都将选择3—5户企业,推行企业年金。
据了解,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实行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1991年,国家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为了使养老保险既能发挥保障生活和安定社会的作用,又能适应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目前,我国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由于基本养老金只能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因此,在效益好的企业,除基本养老保险之外,还可以通过补充养老保险的形式,为职工再交纳一块补充的养老保险,以提高职工退休之后的生活水平。
另外,今年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的目标也已明确,全省参保人数要达到760万人,净增50万人,基金增收15亿元。
今年我省还将把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作为扩面工作的重点。同时加快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步伐,把关闭破产、改制企业的退休人员优先纳入社区管,到年底使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5%,社区管理率达到60%。
据悉,去年全省172·6万企业离退休人员皆按时足额拿到了基本养老金,使得我省连续4年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养老金水平月人均达723·9元。
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单位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应选择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机构经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方式有现收现付制、部分积累制和完全积累制三种。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可由企业完全承担,或由企业和员工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由劳资双方协议确定。企业内部一般都设有由劳、资双方组成的董事会,负责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事宜。
作者:朱剑平 赵永德 刘福娜
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