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工商局负责人与我市30家重点商品流通企业的负责人签订了质量管理责任书,确定工商局对市区30家重点商品流通企业实行监管服务,重点监管的商品有食品、家用电器、家装材料、汽车摩托车和农用车配件、农资和药品等六大类。
据介绍,从今年开始,工商部门将承担起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为更好地发挥这一职能作用,市工商局将围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青岛市场消费安全,全面推行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出制度。被市工商局确定为重点监管服务的30家商品流通企业包括第一百盛、华联商厦等20家商场超市和海天大酒店、香格里拉大饭店等10家宾馆饭店。
市工商局主要负责人认为,当前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如食品方面的过期、变质、添加剂超标问题,家电方面的不安全隐患、售后服务不到位问题,家装材料方面的质次价高、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与执法部门监管不力有关,也与一些商品流通企业对商品质量重视不够有关,这也是造成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而投诉居高不下的原因。
昨日,青岛阳光百货代表30家商品流通企业向全市同行发出倡议:坚持守法经营,树立信用为本的理念,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质量取胜意识。青岛北方国贸大厦有限公司则代表30家商品流通企业向消费者郑重承诺: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接受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承担因商品安全、卫生、质量等问题造成的有关责任。
据悉,在建立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和不合格商品退出制度的同时,工商部门还将对重点市场、重点商品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刘锟锋袁丽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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