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②:桑梓路95号的自来水井“吞人”后居民只好用破沙发挡上。
图③:芙蓉路上的一处古力盖被盗。
缘起
无盖井频伤人
昨日,早报热线2888000接到市民仇女士反映,在桑梓路上,一名中年男子一脚踏空栽进没有盖的自来水井里,脚脖子崴了,全身衣服也湿透了。记者赶到现场时,受伤者已被路人送到骨伤医院救治。
调查
废品站有猫腻
记者随后在台东附近发现了多处张着“大口”的古力。据桑梓路上的居民闵先生介绍,在仲家洼就有一个专门收购古力盖的废品收购站。记者佯装要卖大批的废旧报纸,到这家废品收购站查看了一番,发现里面有十几个非常完整的古力盖。
统计
一年亏30万元
记者从市排水管理处获悉,去年,我市共有1000多个古力盖被盗,一个古力盖最低的价格也要400至500元,直接经济损失约30万元,还不包括间接损失。这仅仅是记者从排水管理处一家了解到的情况。另外,电业、自来水、电信和有线电视等部门的古力盖也常被盗。
揭秘
古力盖值多少
一名从事废品收购的毛先生告诉记者:来卖的古力盖几乎都是偷来的,这些人来到废品收购站都是偷偷摸摸的,所以非常容易被压低价格,多则十几元,少则几元就能打发了。而“地下”炼铁厂来废品站收购一个古力盖至少要花几十元,丰厚的利润让一些废品站见利忘义。
问题
废品站谁来管
记者了解到,开办废品站要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废金属回收许可证,并受到有关部门的监督约束,但实际上废品收购站面临的监管基本上是处于真空状态,何况又有很多无证废品站。记者采访了解到,没有一个部门认为自己在对废品收购站的管理中是扮演日常监管角色的。
律师说法
收赃犯法
昨日,记者采访了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的张青律师。他说,根据刑法第312条规定:对涉嫌收赃的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认定本罪中的“明知”,不要求行为人确知;根据案件客观事实分析,只要证明被告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是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就可以认定为“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