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扔掉小朋友交来的硬币?省公安厅澄清“扬州一元钱事件”
本报讯(记者张易 通讯员沈宫轩)
日前,备受媒体关注的“扬州一元钱事件”刊出后,立即引起了公安部、江苏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昨天,省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此事作了澄清。
据悉,2月4日,《扬州晚报》刊载了《“一元钱”刺伤一颗童心》的报道后,一些新闻媒体相继以《“一元钱”事件引发德育讨论》为标题作了转载报道。报道称,1月29日,扬州市一小学生捡到1元钱硬币后,高高兴兴地交到正在执勤的一名警察(文中的警察打了引号,指保安人员)手中,不料这枚硬币竟被对方不屑一顾的扔掉。此事被刊登和转载后,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公安部、省公安厅对此极为重视,要求扬州市公安局尽快查清事实,并组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对警方公共关系工作进行反思和大力改进。
随后,扬州市局抽调了专门力量组成调查组,走访有关媒体及当事人进行核查。由于报道没有载明当事人(保安)的姓名、工号或其他明显标志,调查组对当日在事发地附近值勤的所有公安民警、保安人员进行逐一谈话和排查,没有人接收过孩子交来的硬币。调查人员前往《扬子晚报》社进行核实,该社不提供任何具体情况。扬州市局将初步调查报道失实的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做了专题汇报。扬州市委领导责成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公安、宣传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一步深入调查认为,没有警察和保安接收过孩子交来的硬币,当事人也承认肯定不是警察,即使是保安也没有查到,因而这一事件查无实据。
据省厅方面介绍,对于此事,公安机关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全体民警和保安、联防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巩固深化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成果,同时对穿着仿制警服问题开展整顿,不仅要确保不再发生“伤天害理”的事件发生,也要确保不发生“缺德无理”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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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钱”刺伤一颗童心
2004年02月05日06:52 扬子晚报
新学期刚开学,发生在扬州一位小学生身上的事成为学生和家长们议论的热门话题,一位10岁的小学生自己捡到1元钱硬币后,高高兴兴地交到了正在值勤的辅警手中,不料竟被扔掉。这件事引发了扬州社会各界对如何教育孩子的讨论。扬州市文明办主任王晓庆说:从拾金不昧的角度来看,1元钱与1百元钱、1万元钱是可以画等号的。
1月29日下午,李先生夫妇带着10岁的儿子去文昌广场。行至万家福商城门前时,孩子
发现地上有一枚1元钱硬币。妈妈鼓励他说:“拾金不昧是一个少先队员的优秀品德,应该把这枚硬币交给警察叔叔。”孩子看到附近有一名“警察叔叔”正在维持交通,就走上前去,将这枚硬币放在了他的手里。谁知,这位“警察叔叔”当着孩子和其母亲的面,将这枚硬币不屑一顾地扔在了地上,令孩子惊愕不已。
李先生说,他们鼓励孩子将1元钱交给“警察叔叔”的本意,在于希望通过“警察叔叔”的夸奖,让年幼的孩子多一些荣誉感和自信心,却没想到适得其反,孩子的自尊心因此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他们也无法向孩子解释为什么“警察叔叔”会这样做。一位小学生的家长说,作为一名辅警,身上穿着制服,在孩子眼中就是“警察叔叔”的代表和正义的化身,这位辅警这么做,确实容易让孩子产生困惑。
据了解,扬州交警在执勤时遇到孩子送来捡到的财物时,大多都会夸奖两句,再将失物存在岗亭;如果遇到数额比较大的,则会通过媒体寻找失主。对于数额特别小的财物,尽管没有公务上的规定,他们也会给孩子适当的鼓励。
为此,记者采访了扬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王晓庆主任。他说,尽管现在生活条件改善了,一元钱办不了什么事,但拾金不昧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应该倡导和发扬的。从这个意义上讲,1元钱与1百元钱、1万元钱是可以画等号的。这件事也说明我们社会在对孩子的教育上还缺乏比较系统的标准,在当前道德教育面临诸多冲击与挑战的前提下,重塑道德精神,特别是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很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赵莹 扬宣)(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