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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法院(1999)四法协字第1120号民事裁定书,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法院(2004)四法协字第112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裁定,决定注销房产证号为青房黄自字第106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现住户问题由青岛市黄岛汽车出租公司自行安置。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局200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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