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交行青岛分行获悉,《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自2004年3月1日起实施。针对《办法》,交通银行就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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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取款收费作出明确规定。即日起,太平洋贷记卡跨行取现收取每笔2元的跨行手续费,其他太平洋卡每月前3笔跨行交易免费,从第4笔交易开始收取每笔2元的手续费。
据了解,按照新规定,持卡人在其他银行 A
TM机上成功办理取款时,无论同城还是异地,发卡行都将按照每笔3元的标准向代理行支付手续费,同时还要按照每笔0.6元的标准向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由此,各商业银行承受的费用相当大。针对这种情况,各商业银行收取跨行费也在情理之中。
交行青岛分行业务人员告诉记者,收取跨行费可以有三大作用。第一,银行卡持卡人为降低取款成本一定会到本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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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上取款,这就大大提高了各行的自助设备的使用率和服务质量,有利于各行增加自助设备的数量,改善目前的用卡环境。第二,可以提高持卡人刷卡消费的意识。第三,控制小额取现交易,降低银行业务运营成本。所以,新规定的产生将极大的促进我市银行之间联网联合的质量,改善用卡环境,提高我市市民的用卡意识。(邹吉宏崔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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