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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省招办昨日出台《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今年高考报名时间为4月7日至9日下午6时。
高考报名资格只有简单的3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但是有四类人员不得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或军人证。非应届生持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意见等。同等学力报考者,应由市教育局普(基)教科(处)核查认定身份,并提交中学以上教育部门考核证明。在中国定居并具有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可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到有关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报考科类分为文史、美术、体育、理工农医、音乐等五类。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报其中一类。报考美术、音乐类的考生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报考体育类或理兼艺的考生考试科目与理工农医类相同。考生无论选报哪一类,都可以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种外语中选考一种外语,并在报考时说明。
另悉,因公长期在外省的工作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当地借考的,须由考生或其父母工作单位向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户口以外的省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户口所在的省级招办处理。我省考生不能在省内跨市借考。凡借考考生必须于4月9日前报省招办统一审批。(本报记者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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