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不能一手遮天“两会”代表委员点评反腐大案:中国到了“制度反腐”的时候
昨天,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报告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时说,全年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亿多元。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受贿
、挪用公款等犯罪大案18515件,其中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123件。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728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67人、省部级干部4人。
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认为,中国“反腐”,在经历了运动反腐、权力反腐之后,到了“制度反腐”的时候。能否真正强化对公共权力的监督管理,建立强有力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代表委员们拭目以待。
王怀忠:
质疑声中一路高升
从阜阳市的基层干部一路升到副省长,王怀忠平均每两年就加官晋级一次。对王怀忠的骄奢淫逸、腐化堕落,群众早有反映。当地还有句民谣:“只要反腐不放松,迟早抓住王怀忠!”一位曾参与考察王怀忠的干部反映,早前就耳闻了对王怀忠的诸多不良评价。但当考察组前去征求意见时,听到的全是对王怀忠的赞誉;持不同意见的干部和群众根本不敢或者没有机会向考察组反映问题。王怀忠就是在群众的质疑声中一路高升。
全国人大代表陈惠娟点评:中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实践中经常遇到问题。对“一把手”权力监督,对他们是“管得着的不了解,了解的管不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难度较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又无法监督,人大监督则隔着一层皮,群众监督更是无能为力。
王秀珍:
电梯间安上窃听器
沈阳市物价局共制定出各种规章制度49项共150多条,汇编成册并人手一份。然而,这些制度只能约束副局长以下的机关干部,惟独约束不了原物价局局长王秀珍。
为逃避监督和打击报复监督她的人,王秀珍竟在局办公室和电梯间安上窃听器和隐蔽式摄像头。正是手中权力的无限扩张,随意侵占和挪用公款,最终使她成为“阶下囚”。
全国人大代表冯文海点评:这些身居要害部门的高官,哪个单位、哪个地区都有一整套规章制度,但往往都是“贴在墙上,说在嘴上”。监督必须以权力、权威为后盾,否则对权力监督就是一句空话。而班子成员、下级和党员群众拥有的权力和权威不足以制约“一把手”的权力。
慕绥新:
不同意任命不交税
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缓的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自称是“党内个体户”。鞍山一名叫周伟的干部向慕行贿后,慕便力主举荐他到沈阳任烟草局副局长、局长。在要求省烟草局吸收周当党组成员遭拒绝时,慕狂妄地表示:不给这个职务就不交税。
全国人大代表龙庄伟点评:一系列高官受到严惩,表明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力度不可谓不大。然而人们又不能不疑惑:他们的权力,如何能不受控制地翻云覆雨?强化对公共权力的监督管理,建立强有力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给高官戴“紧箍咒” 代表献计:改革纪检体制,引入竞争机制
这些年,监督机关的力量在逐步增加,中央及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监督措施,如民主生活会制度、述廉评廉考廉制度、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巡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
全国人大代表王生点评:应改革纪检领导体制:将目前的双重领导体制由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改为以上级纪检机关领导为主,以保证纪检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全国人大代表吴振山点评:现实政治生活中所谓“一把手”的称呼,本身就违背了党的民主原则。要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首先必须切实实行“党内民主”,在用人等重大问题上也只能是一票。在党内引入竞争机制,党组织在推荐任命干部前,要在党内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推荐名单,并且可以进行差额选举。必须真正体现法治的精神,让各级“人大”真正发挥它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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