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赤字
财政赤字指政府支出超过收入的部分。
自1980年以来,我国除了1985年有25亿元的账面结余外,其余年份都有赤字。按照规定,地方财政上不允许设立财政赤字,故此通常所称的财政赤字,即是中央财政赤字。赤字部分的缺口,就要靠发债来填补,即“用新债还旧债”。
在今年的预算报告中,国债发行的总规模为7022亿元,用于到期需要归还的国内外债务本金为3674亿元,弥补赤字3198亿元,中央代地方政府发债150亿元。
收支两条线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6日在报告中提到的“收支两条线”,是指政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财政非税收入的管理方式,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的资金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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