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3月8日到陕西代表团听取意见,在论及政府职能转变时,就政府的社会服务职能说了这样一段话:“管理就是服务,我们要把政府办成一个服务型的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社会服务,最终是为人民服务。”这是对政府服务职能鲜明而富于新意的阐述。
“温总理的这番话既有指导性,也有很强的针对性。”江保安代表就此评价说:“现在政府亟待改进的是,管得太多,管理往往‘越位’;服务太少,服务‘缺位’严重。”
正如江保安代表所言,现在的许多政府职能部门,从名称到体制,都还打着浓重的“管理者”印记,与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差距不小。例如,各地方的公安交通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都承担着很强的社会服务职能,因而其职能绝不仅仅是“管理”二字所能概括。按照服务性政府的要求,这两个部门能否在名称上加入“服务”二字呢?
由“管理”者变为“服务”者,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却是必须去做的大事。政府以管理者自居,往往易生官僚主义,易高高在上,指手画脚,冷漠相向,办事待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种种弊端,我们都有切身感受。而服务职能的缺失,给社会运行带来的不便和低效,更是有目共睹。如人们在办理车证、营业执照,驾照和企业年审等诸多环节中遭遇的不便,就是“重管理、轻服务”带来的后果。
易“管理局”而为“管理服务局”,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也绝不会因此失去政府部门的权威性。相反,处处以人为本,为人民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就能够赢得群众的拥护。
由“管理”而“服务”,绝不是字面上的小变化,而是位置上的大调整,是为政理念上的大变化,是从行使职能的目的、方式和体制上的大改革和大进步,再往大处讲,是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执政为民的体现,是真正做好为人民服务。
由“管理”而“服务”,是一种换位,更是一种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代表一句话说得好:“干部不是父母官,要做人民好儿女。”要做好服务,建立服务型政府,干部就要有做人民儿女的思想境界。如此,“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真正落到了实处。新华社记者赵鹏(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