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4个多月里,我买的新车出现11次故障,修过8次,我真是受够了。”昨天,家住敦化路的徐女士来到八大湖工商所投诉。
四个多月修八次
据徐女士称,去年10月14日,她花了近六万元,在某车行买了一辆某品牌轿车。10月18日,轿车的方向盘转动出现异声,她只好去维修。此后,因为变速箱漏油、刹车不灵敏等问题,她先后又维修了7次。
“新车才跑4500多公里,就换了8个不同部件。其中光变速箱漏油就发生3次,至今还未修好,我认为这辆轿车质量有问题,其他商品都可以退换,为什么汽车就不能退换?”徐女士对记者说。
退车难度很大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经销商,他对记者说:“如果徐女士想要退车,必须要到国家汽车检测中心检测,但是对于如何退车,目前国家还没有明确的法规,实际操作起来难度很大。”
经销商该负责
青岛文腾法律事务所的邱照奎律师说,对于此种情况,消费者要求退货是完全应当的。尽管汽车没有三包规定,但按照《消法》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经销商承担责任。
应按三包执行
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到底是否该退,目前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厂家可以参照“三包”有关规定执行,经过国家权威部门鉴定后,厂家应该给消费者退车。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购车时应明确与经销商签定的各项售后服务内容,包括在一定的时间里退换车的有关条款。
上图:徐女士出示的“客户维修档案”上显示,她买的新车4个多月里维
修了8次。陈勇赵健鹏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