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心愿
华美清
从在《青岛晚报》的副刊发第一篇文章算起,到现在已经有十个年头了,因为自己是警察,所写的文章也大多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关,可能是数量或者质量的原因,至今,我总共收到过两个以前素不相识的人打来的电话,说是我的文章的忠实读者,手里已经收集了一些剪报,我听了有点惊讶,心里当然也很舒坦,听得出来这两个人都是从文学的角度来欣赏我的信手涂鸦的。现在,摆在我眼前的一篇题为《在平安路派出所的日子》的文章,是作者在看了我的文章之后写出来的,是换一种角度来欣赏的,文章饱蘸着真诚、透露了冷峻的思索,我因此想了很多。
我知道这位落款为“岛安平”的人用的不是真名,但是,这并不影响他(权当是位男士吧,当然,完全可能是女士)文章中所写的内容的可靠性。有一些事情,除非亲身经历,要不的话不会有内心深处的感受。我做了二十几年的警察,接触过形形色色的犯罪人员,这些人中,有一些是劣性极深的惯犯,也有一些属于激情犯罪,就是于刹那间做出错误的选择,铸成大错的那种。这些人在冷静下来之后就开始后悔了,有许多进了监狱的人说,如果可以重心选择,自己决不会选择这条路。
我时常想到多年前严打期间的一起案件,一个刚满18岁的小伙子因了晒粮食的地方与他人发生争执,一气之下,他跑回家拿刀朝对方捅了一刀,被捅的人死了,因为是大腿的动脉破裂。最后的结果是这个18岁的人被判了死刑。我想说,一个人不管经历过什么,遭受了什么样的挫折和痛苦,遵守法律是一个人的底线,一旦突破,人的生活就变成了另外一种样子。
有了错误的经历而有机会改正是幸福的,警示自己永不忘记的人是有头脑的,歌德说:“一个人从错误中醒来,就会以新的力量走向真理。”作为一名警察,我高兴地看到了“岛安平”的醒悟,我相信他未来的天空是晴朗的。作为一名警察,我愿意所有的有过违法经历的人都像他一样,向错误诀别,这或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的还占一定的比例,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最主要的还应该归咎于自己,“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这是哲理。
我也希望全社会的人都来关注这些曾失足过的青少年,要以正常的心态来接纳他们,他们错过,但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已经不想再错。我曾对回归社会的有违法经历的人作过调研,他们最害怕的是“别人异样的目光”,给他们机会吧,他们需要,这该是社会中每一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