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这个城市的管理者对真假难辨的流浪乞讨人员烦不胜烦,第一个出台了“禁讨令”,对一些特定地段及强讨强要的乞讨行为说“不”,却引发了乞讨人员与城市管理者的“猫鼠”拉锯战。“禁讨令”将如何把握尺度,成了苏州城市管理者的一个难题。
乞丐城管展开拉锯战
2月27日下午,苏州人民路新市路路口,来自安徽蚌埠的中年残疾乞丐李大海(化名)坐在一要拆迁的房子一角享受午后的阳光。
但在2月的苏州,乞讨并不像年前那般容易。
去年12月中旬,正庆幸乞讨也可以养活自己的李大海忽然感觉世界在一夜之间变了,“现在管得也很严,我们一般都不断换地方,不然让城管、公安看见,我们就会被赶,不走就会被他们送到救助站去。”但在苏州城内乞讨总要比在偏僻的地方强得多,于是,李大海他们和城管、公安们打起“游击战”。
李大海虽然谨慎小心,但也有“失手”的时候。2月上旬,李大海因为拉扯一个外地游客要钱被城管发现,被送进了救助站。因为怕再被送进去,李大海转移了阵地,到火车站周边去乞讨了。
禁讨承受多方压力
“乞讨并非不可以,但前提是不能威胁到其他社会成员的权益。有的乞讨者强讨恶要,他就从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变成了侵犯他人自由人。”苏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胡伟华说。
于是,一个集合民政、公安、城管三方分工的管理城市“细则”出台。苏州“禁讨令”一出,即引起全国哗然,苏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胡伟华坦言,这一方面,苏州承受了很多压力,“没想到会成为全国最先启动‘禁讨’的城市。但实施两个月来,效果的确还不错,我们还是会坚持下去。”
禁讨内容且行且完善
事实上,即使是否救助取决于被救助者本人的主观意愿,但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真正的衣食无着者也可能不接受救助而愿意继续乞讨,何况是以“获利”为乞讨目的的假乞。“现在城市中的流浪乞讨人员中,分辨谁是衣食无着、谁是以获利为目的的乞讨。”胡伟华说。
一个城管执法人员说,遇到这样的困惑,对城管、公安和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说,主要是去年8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细则细化不充分,可操作性不强,需要更完善和更具操作性的地方政策法规来补充。胡伟华表示,下一步苏州市可能会设立一些标志,将限制行乞的区域固定下来,以免因为限制范围仅由城管、公安口头解释而遭争议。
禁讨两月效果减弱
事实上,无论是城管、警察还是行乞者,都正在适应体制巨变后的新关系。
目前,乞讨者在苏州市的流动状况已经引起了苏州市有关部门的注意,特别是在基层执法的管理者。行乞者的大批“回流”表明,《通告》正在失去实施初期的震慑效果。
苏州市一个治安大队的成队长说,除未成年人、智障人员、精神病人等5类人之外的乞讨人员,执法人员第一次会劝说其离开,并发给通告和告知卡;第二次给予警告;如果发现屡劝不听的,可以相应地予以警告、罚款、治安拘留等,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因为是采取自愿原则,救助者一定要离开救助站,救助站也没有办法。
新闻链接 杭州成立劝导队
与很多城市采取的直接“禁乞”、“限乞”不同,在杭州市采取了比较温和的方式,成立两支队伍专门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
具体做法是:对未成年、智障乞讨人员视作自愿救助对象,直接护送至杭州市救助管理站;对老年及成年残疾乞讨人员采取告知、劝离和护送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动救助;对强讨、硬讨人员,公安部门将参照有关治安条例进行处理。
据新快报等媒体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