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在我市经济中担当着日益重要的角色。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现有各类非公有制企业48405家,注册资本总额547亿元,从业职工81万人。那么,非公有制企业需不需要民主管理?如果需要该怎样推行?这两个新形势下的新命题,摆在了我市各级工会的面前。
要不要民主管理
非公有制企业要不要推行民主管理?对于这一问题,市总工会通过近年来的实践,已经得到了肯定的答案。
作为一家由家庭小作坊发展起来的企业,青岛同辉丽光蜡制品公司1995年成立了工会。开始,公司董事长李福东认为,私营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属于私有,虽然公司成立了工会,但在心底里觉得工会的位置很轻。然而,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深深触动了他。
几年前,公司与一家德国企业签订了60万美元的供货合同,因质量事故,外商要求索赔38万元。面对这么大的索赔数额,李福东不知如何是好,因此大病一场。上级工会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找上门来,动员他借此开展民主管理,依靠职工来想办法。最终,公司召开了由40名职工代表参加的会议,并依据他们的建议,向外商做出赔偿,重新交付了一批合格产品。公司的诚信感动了外商,因此续签了好几笔数额很大的合同。
通过这件事,李福东切实感受到依靠民主管理办企业的好处。他十分感慨地说,民营企业要想发展壮大,就必须依靠工会和职工来参与企业管理,必须用民主管理产生的集体智慧,来弥补个人决策上的不足。如今,这家企业的资产总额达到6000万元,年出口创汇3000万美元。
据统计,去年,全市共有近3000家非公有制企业实行了形式多样的民主管理,这些企业的实践证明,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只要方向正确,符合自身需要,就会蓬勃发展,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共赢。
怎样推行民主管理
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劳动和利益关系的变化,使“非公有制企业怎样推行民主管理”成为一个全新课题。这就意味着,在“方向正确,符合自身需要”的背后,必然是艰辛的探索,大胆的尝试。
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民主管理,可以借鉴的现成办法不多,而企业又迫切需要指导和示范。为此,我市不遗余力地进行制度建设。2001年,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由市总工会提出的全省第一个私营企业工会条例———《青岛市私营企业工会条例》,明确规定由工会代表职工,参与企业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合同、规章。
此后,市总工会与市工商局联合下发文件,就改制企业职工持股会理事长由工会主席担任、经过民主程序进入公司董事会等问题,做了相应规定。如今,在我市建立持股会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主席都以持股会理事长身份进入了董事会。市总工会还与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制定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至今已使全市146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有了制度保障,我市非公有制企业的民主管理变得有章可循。而我市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在遵循有关制度的同时,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企业内部自觉进行民主管理的探索。青岛即发集团就是这样的企业。
许多年来,即发集团每次召开职代会,都提前公布方案,让职工代表有足够的时间考虑。会上,代表们开诚布公、各抒己见;会后,代表们通过工会,对方案提出修订意见。运用这种民主管理模式,即发集团的管理层和职工在生产经营、投资预案、利益分配等重大决策上,达到了高度统一。
即发集团董事长陈玉兰说:“职工是真正的英雄,没有职工参与决策,就没有企业的今天。”从当初一个只有单一产品的小型企业,发展到拥有针织品、发制品两大支柱产业的外向型大企业,即发集团的“制胜法宝”之一,就是不断强化民主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全体职工的积极性。
在市场经济下,经济关系的多元化、利益分配的差别化、企业行为的自主化,使我市工会在非公制企业推行民主管理的尝试,始终在变化之中进行,但有一点已被证明是确定无疑的———在非有制企业推行民主管理,会让企业如虎添翼,让职工激情洋溢,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更为丰富。本报记者林刚本报通讯员王爱民张恩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