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市卫生部门昨天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集贸市场销售的水发产品仍然存在使用非食用化学用品加工的现象,卫生监督人员提醒市民谨慎购买此类产品。
作为“3.15”之前卫生执法的一部分,昨天,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市南、市北卫生监督所联合检查了各类集贸市场、超市、饭店等销售和使用的海参、虾仁、牛百叶、鸭喉管等水发产品。
检查中发现,在水发产品中使用非食用化学用品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在一些集贸市场比较严重。在南山市场水产品区,卫生监督员现场询问了一些水发产品的销售业户,发现他们在进货时既没有索取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也没有索取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合格证明,部分销售人员也没有健康合格证明。另外,卫生监督人员通过
P H试纸和感官判定,部分产品在加工中使用了甲醛或烧碱等非食用化学品。
据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专家介绍,在加工水发产品时加入甲醛、烧碱、双氧水等,可以使一些已经腐败变质、产生异味的食品去掉异味。第二,可以使蛋白质变性,产品看起来比较好看。第三,有氧化漂白作用,使产品颜色变白。但是,这些化学品对人体都是有害的,大量摄入会对胃肠道和口腔粘膜造成刺激,导致恶心、呕吐等,尤其是工业用的甲醛、烧碱、双氧水等含有铅、砷等有毒有害物质,可以使人体急、慢性中毒,甚至有致癌、致畸等作用。因此,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是禁止使用的。近几年,我市卫生监督部门已经连续多次对此类产品进行检查,卫生质量已明显好转,但部分市场销售的水发产品仍然难以让人放心。
卫生监督员提醒市民,购买水发产品时尽量到大型商场、超市,表面看起来异常光亮、颜色过白、发得过大的水发产品要谨慎购买。(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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