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汽车消费投诉明显上升,2003年全市消协处理投诉56起。主要问题有:一是汽车的质量问题较多,不少消费者咨询或投诉自己的新车购买后不久便出现发动机等一些主要部件的质量问题;二是由于厂商单方制定保修手册,一些厂商为了自身利益制定的保修条款比较苛刻,规避自己应承担的义务,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三是汽车维修市场不规范,维修人员水平差,收费混乱,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维修时间难以保证;四是汽车检测难,检测费用高。
消费者在购买汽车前要了解汽车说明书和保修手册的内容,它是一种格式合同,购买汽车就意味着双方都要履行说明书和保修手册的内容;同时要多咨询对同类型或同型号汽车使用的消费者;不要盲目购买。购买汽车后一旦发生质量问题,要保留好维修记录的证据。如果发生汽车质量或维修的纠纷问题,消费者可以到购买汽车或厂商的特约维修点所在地消协投诉。消协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目前,汽车厂商的汽车说明书和保修手册各不一样,如“最终解释权归厂家”,“进行质量担保而发生的间接损失,生产者不承担责任”,“零部件保修不顺延”等条款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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