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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喊停”
青岛新闻网  2004-03-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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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从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了解到,今年工商部门将一改过去较为“温和”的姿态,把反不正当竞争作为执法重点之一,实施创新监管。

  据介绍,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活动中,工商部门将首先针对市场竞争较为混乱的现象,通过执法检查,制止仿冒、误导、欺诈等行为,检查的重点行业为食品、饮料、房地产、家用电器、旅游、服务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行业;检查的重点区域是小商品市场、城乡结合部商品集散地、大型商场、超市等;打击的重点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及对商品质量作误导性宣传、虚假打折和降价、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次是针对目前较为普遍的侵犯知识产权现象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包括继续开展知名企业打假维权重点保护活动,拓展保护范围,加强对知名商品、知名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查处和制止“傍名牌”以及利用他人知名商品搭便车,损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第三是针对仍然存在的商业贿赂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医药、旅游、房地产、建筑等热点行业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四是针对行业垄断现象进行专项执法,加大对密切关系群众生活的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供水、供电、铁路、盐业、邮政、交通、医院、学校、图书发行等垄断行业的利用垄断地位强制交易、强制服务和滥收费用行为。

  与此同时,工商执法部门仍将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制定并推行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和商品质量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在全市各大商场、商厦、超市大力推行商品质量进货查验登记制度、重要商品市场准入备案制度和协议准入制度。对在商品质量检查中发现的影响或危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不合格商品,坚决清除出市场,并查清同一批次商品的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依法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市工商局根据对商品质量的检查情况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情况,以及社会有关方面提供的商品质量信息,每月进行一次汇集、分析,评估市场消费风险,适时向社会公布市场商品质量信息,警示商品生产者、经销者,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导。(刘锟锋袁丽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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