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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办好《青岛法治》周刊,法学会将对供稿作者实行奖励制度。奖励标准每半年一定,凡在“周刊”上发表
青岛新闻网  2004-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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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办好《青岛法治》周刊,法学会将对供稿作者实行奖励制度。奖励标准每半年一定,凡在“周刊”上发表的独家稿件,可凭晚报稿费单据和原稿复印件到法学会秘书处领取同等数额的稿酬。凡提供有价值的新闻信息和线索,一经“周刊”采用,法学会将视情付给信息费。“周刊”编辑室将每年不定期地对所用稿件进行评选,被评选的优秀稿件,将给予千元一稿的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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