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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周报”显示 15时至18时是事故高发时段
青岛新闻网  2004-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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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公安交警支队发布的“交通事故周报”了解到:2月20日-2月26日,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70起,其中重大事故17起,造成14人死亡,与上周相比,交通事故的起数下降0.37%、死亡人数上升7.69%、伤人数上升2.86%、直接经济损失数上升了3.55%。

  上周市内四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6起,死亡2人,伤23人,直接经济损失18万余元;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5起,死亡1人,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3万余元;三区五市发生交通事故199起,死亡11人,伤157人,直接经济损失72万余元。

  从一周来交通事故基本情况分析,交通事故多发生在白天,15时至18时是发生交通事故最多的时段,据分析是由于光线不断减弱,影响驾驶员的视觉能力,从而导致事故。据事故处理民警介绍,本周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以货车和出租车碰撞居多,而且多为同向刮擦或追尾。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争道抢行、急停猛拐和驾驶员观察不周。(贾峰周江波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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