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上午,由市财办牵头,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检局和市城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创建我市“绿色消费社区”活动正式启动,金湖路社区等首批23个“绿色消费试点社区”从即日起开始接受辖区居民监督,预计今年8月份将正式命名首批“青岛市绿色消费社区”,同时向市内四区社区推广,并在五市三区城区社区试点。
据昨日下发的《青岛市创建“绿色消费社区”活动实施意见》,“绿色消费社区”除引导居民转变不良消费观念外,还必须具备:无不合格“菜篮子”、“米袋子”商品流通,无非法早市、游商浮贩、场外交易和生猪私屠滥宰、掺杂使假、豆制品“黑作坊”等违法行为,社区未发生因“菜篮子”、“米袋子”商品质量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和媒体曝光事件,群众对社区消费环境的满意率较高。(张颖张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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