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日报版面图 > 3 > 正文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3月起施行
青岛新闻网  2004-02-28 00:00:00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据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为进一步落实《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提高银行体系的稳健性,保护存款人利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颁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于200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一《办法》分总则、资本充足率计算、监督检查、信息披露和附则,共5章55条以及5个附件。

  《办法》规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明确要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必须建立在各项资产损失准备足额提取的基础之上,并在信用风险资本要求计算方面采取了更为审慎的标准,交易资产达到一定规模或比例的商业银行还须单独计提市场风险资本。此外,《办法》首次规定符合条件的重估储备、长期次级债务工具、可转换债券可以计入附属资本,并取消了一般准备计入附属资本的上限。

  

  

页面功能  【 】【 小字】【 】【打印】【关闭

  ■ 发表评论
 
内容
 ■ 超级链接
·山东沂水惊现百万年 "天然地下画廊"
·加拿大皇家公立大学EMBA招生中
·浙江大学远程学历教育正在热招
·网上楼书 2004青岛精品楼盘展示会
·留学新纲领:理性决定命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EMBA正在热招
·北京交大MBA学历学位班热招中
·爱 就这样做——你我共同的选择
·市委党校学历班次热招大专大本班
 

 相关链接:


 ■ 站内检索

青 岛 啤 酒
感品牌创造价值
百年青啤 盛世庆典
青岛晚报新E代
阳光海健身会所
健康 阳光 海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