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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西安2月27日电
记者27日从陕西省渭南市委获悉,陕西省潼关县原县委书记李纪计和原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元安,因对司法腐败等负有领导责任并犯有其他错误,日前分别受到撤职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李纪计、王元安在任职期间,潼关县社会治安管理混乱,黑恶势力活动猖獗,司法腐败问题突出,部分政法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严重。以李文军、盛福会等为首的几个黑恶团伙长期作案,伤害无辜。潼关县委、县政府没有及时发觉,更没有采取得力措施予以打击。政法队伍中相继发生了“父子假警察案”、数十名公安干警围堵县委“要官”事件等严重问题。2002年下半年潼关问题暴露后,县公安局原局长和11名干警被查处,其中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法院近几年判处刑事案件也存在着重罪轻判等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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