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全市房地产开发工作会议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举行。会议透露,我市将进一步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集中行动,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良性发展,一系列指导、规范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文件也已同时出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崔锡柱,副市长罗永明出席会议。
崔锡柱在会上指出,房地产业已经快速发展成为我市经济的重要产业,近年来青岛房地产业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但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他强调,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集中行动,历史、客观、公正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明确责任,抓住重点环节,从根本上建立长效监管制度。另外,还将进一步探索建立全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形成企业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机制,让企业意识到守法、守纪是立身之本,讲诚信、重信用,维护行业形象。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有关部门已集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从市场准入、开发、经营、建设、销售、营销等多个环节规范、指导房地产业发展。今后,我市将严格控制审批设立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设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并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凡取得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在本市承揽开发项目,不得再注册成立新公司。
根据新的规定,项目竣工后,必须经综合验收备案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未进行综合验收备案或综合验收备案不合格的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商品房销售后,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还须设置商品房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商品房楼盘从预售起到购房者领取钥匙保修期内所发生的购房者的反映、意见、投诉等受理工作,并使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处理或解决。对于购房者投诉较多的虚假房地产广告问题,我市将实施房地产行业广告发布前期审查制度,力图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本报记者段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