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保修期内房子出了质量问题,想找开发商却无处寻觅的情况常让市民头疼。昨天,市开发办出台了新政策,要求开发商必须在购房合同中写明售后服务电话,售后服务机构必须在开发办备案,一旦发生变化必须及时告知购房者和开发管理部门。
新办法规定,售后服务机构将代表开发商受理购房者的投诉,保证让消费者从拿到钥匙起,到房子保修期结束前,都能随时找到人维修房子。今后市民在买房时,别忘了让房地产开发企业把售后服务电话和售后服务的办公地址写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果开发商没处理好市民的投诉,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备案并向社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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