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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以下简称《分配办法》)将从3月1日起开始实施。银联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澄清了目前社会上对《分配办法》的三种误解。
误解一:商户手续费=发卡行收益+银联网络服务费
部分媒体在介绍《分配办法》时,认为商户今后只要按发卡行收益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标准向收单机构支付商户手续费。这位负责人说,商户手续费是指由收单机构代表提供刷卡服务的各参与方(包括发卡机构、银联转接网络、收单机构和专业化服务商)向特约商户收取的服务费。因此,商户手续费应是“发卡行收益+银联网络服务费+收单服务费”。
误解二:医院和学校不交跨行手续费
这位负责人说,《分配办法》规定“对公立医院和公立学校,发卡行和银联暂不参与收益分配”。不能就此简单认为医院和学校类商户的收单机构不能收取商户手续费。为鼓励公立医院和公立学校等社会公益性行业受理银行卡、提升对持卡人的服务,中国银联和发卡银行对于这类商户的跨行交易暂时免收发卡行收益和银联网络服务费。但收单机构发展这类商户,需要投入机具和提供专业化服务,发生相应的成本支出。因此,收单机构可根据经营成本情况,与公立医院、公立学校自行商定手续费的具体费率标准。
误解三:跨行 P OS交易新标准为交易金额的0.8%到1.6%不等
为促进受理市场全面发展,《分配办法》在确定了两个基本层次的商户类型发卡行收益和银联网络服务费后,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商户行业进行了适当细分,并暂时分别确定了收单机构向发卡行和银联支付的三类费用标准,即0.4%、0.8%和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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