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购房者拿到了房产证,房产交易才能算得上结束;同时,也只有拿到了房屋产权证,购房者才能正常行使处分房产的权利。”一位房产陪购律师如是说。2月20日,家住颐景园小区的徐女士称,房屋自交付以来已经2年多,但至今无法办理产权证,影响她出租、出售房屋。房产证为何办不下来呢?徐女士称,与开发商有费用纠纷。
补足面积差额合情理
2000年底,徐女士在颐景园小区购买一套商品房。虽然青岛颐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景地产)延误交房日期,但房屋终于2001年8月21日交付。房屋交付不久,颐景地产通知业主办理房屋产权。
徐女士称,当她来到颐景地产办理产权证时,她被告知,房屋实际的建筑面积比合同约定的暂测面积超出近2平方米,在补交了8000多元的超出面积房款后,她才能办理房屋产权。
按照合同约定:“当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出现误差时,误差不超过暂测面积1%的,房价款保持不变;实际面积超出暂测面积的1%(包含1%)时,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额按实际面积调整。”徐女士发现,她购买的房屋暂测面积为106.55平方米,2平方米的误差远超过了1%。她的确应向颐景地产支付超出面积的房款,但就逾期交房的违约而言,颐景地产也应向她支付违约赔偿金。
不赔付违约金无道理
合同约定房屋应于2001年6月30日前交付,徐女士说,颐景地产直到8月21日才交付房屋,逾期交房近2个月时间。按照合同约定:“如非特殊情况,颐景地产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的,她有权按已付的房价款追究违约利息。逾期交房未超过3个月的,违约利息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确定。”
徐女士称,在她要求赔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时,颐景地产并未提出免责理由。因此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要求颐景地产给付赔偿金。按照当时银行收取3个月贷款的利率来计算,颐景地产应当赔付3800多元的违约金。当时,她要求赔付违约金,而颐景地产答复说,按照合同约定要与面积补偿金分开处理。违约金不予立即支付,而超出面积的房款应当立即支付。
对此,徐女士表示无法理解。同样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超出面积的房款,以及计算逾期交房的违约赔偿金,颐景地产要求她立即支付房款,却又为何不主动支付违约金呢?颐景地产称,“公司没有处理逾期交房赔偿的‘政策’,并且其他业主也都没有赔付违约金。”
山东亚和太律师事务所胡平律师提醒消费者,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发生购房纠纷的,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尽早协商解决,以免节外生枝。如果合同约定,超出面积的房款由购房者支付的,购房者便应严格遵照合同约定执行;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合同约定须承担违约责任的,开发商也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理赔,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支付,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康宁路的郝先生曾问: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原房主无法到场,怎么办?
山东中青律师事务所冷奎亨律师解释说,办理产权过户时原房主不到场,因此有关单位无法核实原房主的真实意愿。如果原房主因行动不便的原因不能到场,原房主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果原房主去世,该房屋的继承人便可直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果原房主失踪,那么产权过户手续将无法办理。
东海一路的周先生来电咨询:其父有权永久居住的房产,他能出售吗?
山东中青律师事务所冷奎亨律师解释说,在保障父亲居住权益同时,并取得父亲的同意后,周先生才可以出售附条件的赠与房产。
掖县路的毕女士来电求助:1999年4月她购买一处房产,因在外地工作办证不便,她至今未申请办理产权,其实开发商早在4年前就通知办理。那么,她现在如何申请办理该房屋产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