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2月24日电
以东北老工业基地增值税转型试点为标志,十年来动作最大的一次税制改革的序幕渐渐拉开。取消农业税是大势所趋
刚刚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规定,2004年农业税税率总体上降低1个百分点,同时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征农业税。
事实上,从去年开始,上海、浙江、厦门、江苏等地已陆续开始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说:“全面取消农业税已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目前,中国是世界上惟一仍然专门面向农民征收农业税的国家,总税率为8.4%。减负:税改的突出特点
许善达指出,“减税”,是新一轮税改区别于以往的突出特点之一。这在增值税转型和农业税减免中体现得最为明显;而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增强个税调节功能,实际上也将使内资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税收负担相对减轻。这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要求。
谈到减税的目的时,许善达说,以往历次税改偏重于财政收入方面的考量,而这次改革更加注重增强税收对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再分配的作用,力求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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