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称,于2月4日签署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将自4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据了解,24小时供应在以前仅仅是对医保定点药店的要求,但此次却是针对所有药店提出的。
有业内人士担忧,这项规定会导致经营成本的上升,零售药店经营成本的增加,最终可能还要反映在药品上。药品价格近年来已一降再降,医药商业已经步入了微利时代。而微利一旦平衡不了成本的增加,那么药价很可能会回升。有业内人士认为,用行政手段强行要求所有的药店都必须24小时营业,把一个本来属于企业根据自身条件与愿望决定的是否采取的经济行为强行一刀切地推行开去,会增加一些不具备条件的企业经营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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