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国资委了解到,《2004年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意见》已于近日出台,并印发到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开始贯彻实施。
据介绍,2004年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构建新型国有出资人制度;加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进程,深度开展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加快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变革与创新,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股份制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推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快速发展。
根据上述总要求,2004年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将重点围绕十个方面展开:一是按照“三统一”、“三结合”、“三分离”的原则,加快推进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新型国有出资人制度。二是以股份制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全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领域和行业,加快完成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三是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特定领域国有资产管理方式方法的变革和创新,鼓励非公有资本积极进入,发挥国有资本的杠杆作用,促进公用、公益事业的快速发展。四是加强国有存量资本营运活化工作,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强化国有资本变现收入、国有股权收益的管理,弥补社保资金的不足,促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五是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原则和要求,加快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确保国家所有者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国有资本的有序流动和各类资源的有效配置。六是加强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审计评估管理,强化信访中涉及国有资产流失有关问题的查询落实力度,进一步发挥外派国有资产监督人员的作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七是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培育和发展,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市场功能,实现“阳光交易”,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便利的通道。八是继续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奖惩工作,深度发挥保值增值考核奖惩工作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九是建立规范的国有资产监督机制,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有效推进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十是进一步加强国资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和机关文化建设,为全面开创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新局面创造条件。(本报记者刘芳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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