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为修缮墙面而拆了百年老楼的雨篷,本报报道这一事件(见本报2月14日9版)后,风貌建筑、私有古宅的维护问题,引起了市民和有关部门的广泛关注。
市民:古宅想维修
家住观海二路的张先生询问,自己前年买下的房子也是百年老楼,上周门坏了想修缮,不知该向那个部门报告。住在龙江路的李先生也遇到同样的问题,他想装修老楼里的卧室和厨房,可不知道按什么程序来申请,也不知道装修古宅有什么要求。还有市民来电话,希望了解保护风貌建筑的法规。
文物局:修缮需依法
记者就此了解了市文物局的有关人员,他解释说,青岛市的风貌建筑,已经划定了十个历史文化保护区。属此类房屋简单的修缮,只需口头告知当地的房管部门;室内若要大的装修,则需要设定方案,经该区内物业管理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对历史风貌建筑的大规模改造则必须征得规划局和文物局同意。
这位工作人员说,文物局已制作了很多“明白纸”,内容包括风貌建筑的历史渊源、如何保护以及相关法规,争取让更多的市民明白如何保护古建筑,若想了解可以到局里取。同时,他们将尽快制定《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青岛市历史优秀建筑与文化名人故居管理办法》,对老建筑的改造问题近一步规范。
专家:留住城市记忆
青岛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王铎是研究古建筑的专家,他说,历史风貌建筑的改造,应该把握“修旧如旧”、“修旧如初”这两个原则,改造过程中,应该尽量保持建筑的原貌和外形,不能随意改变其高度和色彩,也不能改变房屋原来的设计和结构。
在风貌建筑周边200米内,应该划定文物保护“控制地带”,绝不允许添加新的建筑和设施。“历史风貌建筑,不但是城市历史的记录,也是城市身份的见证,更是城市特色的体现,留住城市的记忆,就应该保护好古建筑。”董晓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