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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不敬老就要受处罚
青岛新闻网  2004-0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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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综合消息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令人注目的是,《处分条例》对不赡养老人的党员制定了具体处分规定。

  《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拒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或者赡养义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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