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数核定后,所需医疗费统一划入专项基金专用账户———
胶南市离休人员看病有保障
本报讯
为切实解决好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最近胶南市出台了《离休人员医疗待遇管理暂行办法》。家住胶南市世纪新村的离休老干部李大爷成为这一办法的最早受益者之一。老人喜滋滋地告诉我们,他从特困企业离休,但这次住院的8000多元费用全部得到解决。
胶南市的这一办法规定:离休人员的医疗不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原医疗待遇不变,其医疗费在规定的范围内实报实销。医疗费由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专项筹集,设立专项基金账户并纳入财政专户,实行单独列账管理,专款专用。对市属特困、破产企业,由市财政、工经委、老干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每年年初共同核定人数后,由市财政每年将所需医疗费统一划入离休人员医疗保障专项基金专用账户。
据了解,凡是无厂房、无土地、无资金;在职职工年度内工资拖欠达半年以上;经胶南市有关部门批准关闭、停产、破产或已进入法定破产程序;因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困难的企事业单位,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便可申报特困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医疗费补助。2003年胶南市离休人员医疗费定额为8400元,一类困难企事业单位财政定额补助,二类困难企事业单位财政补助3000元。
为确保离休人员的医疗需要,胶南市积极落实政策,提高离休人员的医疗待遇标准。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征缴和支付管理,分别制定了考核办法,并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密切挂钩,使该市离休人员医疗费定额每年都有较大幅度提高。(张金华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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