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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合同如何补偿
青岛新闻网  2004-0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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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谈中,不少市民问,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职工可享受到何种经济补偿?

  对此,王帆表示,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并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以及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总额。

  如果碰到诸如劳动者患病或负工伤医疗期满后由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用人单位被撤消或解散,则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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