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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暂停城市大广场宽马路建设 违者将追究主管责任
青岛新闻网  2004-02-20 09:50:51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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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建设的通知》,并开始执行。在全国范围内暂停城市宽马路、大广场的建设,开始清理城市各类广场、道路建设项目。对违反规定,有禁不止,或擅自决定开工的,将追究主管人责任。

  按照该通知,自2月16日起,各地城市一律暂停批准红线宽度超过80米(含80米)城市道路项目和超过2公顷(含2公顷)的游憩集会广场项目。在此之前,已批准2公顷以上(含2公顷)的项目,尚未竣工的一律暂停建设;对已办理规划、用地和开工批准手续但尚未动工的,一律暂停开工;已批准,但尚未办理用地和开工批准手续的,一律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今后,各地城市游憩集会广场的规模,小城市和镇不得超过1公顷,中等城市不得超过2公顷,大城市不得超过3公顷,人口规模在2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不得超过5公顷。梁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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