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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审理原告朱念尧与被告黄绪杰借款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黄绪杰所有的座落于即墨市京宝花园8号楼1单元301室楼房一处,本院现已进入执行程序,黄绪杰已死亡,限有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执行一庭主张权利,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按自动放弃处理。 特此公告二○○四年二月十三日
特此公告二○○四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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